散瞳药Mydriatic drug

更新时间:2025-05-27 22:52:35
编码XM5PU9

核心定义

一、药物基本属性

  • 药品分类
    散瞳药属于化学药品或天然药品,具体包括拟交感神经胺类药物(如去氧肾上腺素)和抗胆碱能药物(如阿托品、托吡卡胺)。
  • 来源与性状
    散瞳药根据作用机制分为两类:

    1. 拟交感神经胺类(如去氧肾上腺素):通过激动虹膜开大肌的α1受体,使瞳孔散大,作用快且持续时间较短(4-6小时)。
    2. 抗胆碱能药物(如阿托品、托吡卡胺):阻断虹膜括约肌的M受体,抑制瞳孔收缩,同时麻痹睫状肌,作用时间较长(阿托品可持续7-14天,托吡卡胺约4-6小时)。
  • 管理级别
    散瞳药属于非管制处方药(Rx-G),需凭医师处方使用。部分高浓度制剂(如阿托品眼用凝胶)可能因毒性风险被纳入医疗用毒性药品(Rx-C3),需严格按剂量使用。

  • 临床价值
    分类为首选药(F)精准干预药(P)。作为眼科诊断和治疗的核心药物,散瞳药在验光、眼底检查、虹膜粘连治疗中不可替代,且需根据患者年龄和病情选择适宜药物(如儿童验光首选阿托品)。

二、核心功效与临床应用

  1. 诊断用途
    • 散瞳验光:麻痹睫状肌以消除调节性近视,尤其适用于儿童屈光不正检查。
    • 眼底检查:扩大瞳孔以观察视网膜、视神经及黄斑区病变(如糖尿病视网膜病变、青光眼筛查)。
  2. 治疗用途
    • 虹膜睫状体炎:预防虹膜后粘连,减轻炎症反应。
    • 术后管理:白内障、青光眼等术后防止瞳孔收缩及炎症复发。

三、使用禁忌与注意事项

  • 副作用

    • 一过性视物模糊、畏光(因瞳孔散大导致光敏感度增加)。
    • 短暂性眼压升高(闭角型青光眼患者禁用)。
    • 口干、面部潮红(抗胆碱能药物全身吸收所致)。
  • 禁忌与风险

    • 绝对禁忌:未经治疗的闭角型青光眼、前房浅解剖结构异常者。
    • 相对禁忌:心血管疾病患者慎用拟交感神经胺类药物(可能诱发血压升高)。
    • 特殊人群:儿童使用阿托品需监测全身反应(如发热、谵妄);老年人慎用长效散瞳药以防摔倒风险。
  • 注意事项

    • 用药后需避免驾驶及精细操作(视物模糊可持续数小时)。
    • 按压泪囊区2分钟以减少全身吸收。
    • 联合用药时需间隔5分钟以上,避免药物相互作用。

参考文献

  1. 抗胆碱能药物作用机制及临床应用(药理学教材,第12版)
  2. 拟交感神经胺类药物的α受体激动效应(《眼科药理学与治疗学》)
  3. 散瞳药在儿童屈光检查中的循证指南(《中华眼科杂志》2023年修订版)
  4. 闭角型青光眼的药物禁忌共识(世界青光眼协会声明,2024年)

重要提示:散瞳药需严格遵循医嘱使用,具体用药方案需由眼科医生根据个体情况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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