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复磷Obidoxime chloride

更新时间:2025-05-27 22:54:16
编码XM7HV6

核心定义

一、药物基本属性

  • 药品分类
    化学药品(胆碱酯酶复活药)。
  • 来源与性状
    双复磷为人工合成的肟类化合物,常用剂型为注射剂(无色或淡黄色透明液体),化学名为氯化双(4-羟基亚氨基甲基吡啶-1-基)甲基醚。自20世纪60年代起应用于临床,是第二代胆碱酯酶复活药。
  • 管理级别
    非管制处方药(Rx-G)。因其属于需凭处方使用的解毒剂,但未列入麻醉、精神类或放射性等特殊管制目录。
  • 临床价值
    替代药(A)。尽管双复磷对有机磷中毒的解毒效果明确,但因半衰期较长、可能透过血脑屏障等特点,临床已逐渐减少使用,更多选择氯解磷定或碘解磷定作为首选。

二、核心功效与临床应用

  1. 解毒机制
    通过复活被有机磷抑制的胆碱酯酶,恢复其水解乙酰胆碱的能力,从而解除毒蕈碱样(如流涎、支气管痉挛)和烟碱样(如肌颤、肌无力)中毒症状。
  2. 适应症

    • 有机磷农药(如敌敌畏、对硫磷)急性中毒。
    • 与阿托品联用可增强对中枢神经系统中毒症状的改善。
  3. 用法用量

    • 轻度中毒:肌内注射0.125–0.25 g,必要时2–3小时重复。
    • 中度中毒:首次肌注或静注0.5 g,2–3小时后追加0.25 g,总量不超过1.5 g。
    • 重度中毒:首次静注0.5–0.75 g,2–3小时后重复0.5 g,后续按需调整。

三、使用禁忌与注意事项

  • 副作用

    • 局部反应:注射部位疼痛、硬结。
    • 全身反应:短暂头晕、头痛、心动过速、颜面潮红。
    • 过量可能抑制胆碱酯酶活性,加重中毒。
  • 禁忌与风险

    • 禁忌:对肟类化合物过敏者;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 注意事项:
      1. 需与阿托品联用以全面控制中毒症状。
      2. 静脉注射需缓慢,避免血压骤降。
      3. 用药期间监测胆碱酯酶活性及生命体征。
      4. 避免与碱性药物(如磺胺类)混合使用。

重要提示:有机磷中毒属于急重症,需立即就医并由专业医师制定治疗方案,切勿自行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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