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烯比妥Vinylbital

更新时间:2025-05-27 22:55:24
编码XM6NX3

核心定义

一、药物基本属性

  • 药品分类: 化学药品

    • 依据: 乙烯比妥是人工合成的巴比妥酸盐衍生物,属于有机合成药物范畴。
  • 来源与性状:

    • 来源: 通过化学合成方法制备。
    • 性状:
      • 物理状态:通常为白色结晶性粉末。
      • 溶解性:微溶于水(约1:1000),易溶于乙醇、氯仿、乙醚等有机溶剂。
      • 化学结构:属于巴比妥酸5,5-二取代衍生物(5-(1-甲基丁基)-5-乙烯基巴比妥酸)。
    • 历史与定义:
      • 定义: 乙烯比妥(Vinylbital)是一种短效至中效的巴比妥类镇静催眠药。
      • 历史: 曾于20世纪中期在一些国家(如德国,商品名Nostal)上市,用于治疗失眠和作为术前镇静药。因其属于巴比妥类药物,存在明显的滥用潜力和安全风险(特别是呼吸抑制、依赖性),随着更安全的苯二氮䓬类药物(如地西泮)的出现和广泛应用,乙烯比妥在大多数国家已停止生产和使用,成为历史药物。
  • 管理级别:

    • 级别: 管制处方药 (Rx-C) > 精神药品 (Rx-C2) > 第二类精神药品 (Rx-C2.2) 或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具体类别视国家法规而定,通常为严格管制物质)。
    • 原因:
      1. 中枢神经系统抑制作用: 显著抑制中枢神经系统,产生镇静、催眠、抗惊厥作用。
      2. 滥用潜力: 巴比妥类药物具有明确的滥用和依赖潜力,包括生理依赖和心理依赖。长期使用后突然停药可产生严重的戒断症状(如焦虑、震颤、抽搐、谵妄)。
      3. 耐受性: 长期使用会产生耐受性,需增加剂量才能达到原有效果,增加中毒风险。
      4. 过量风险: 治疗剂量与中毒剂量范围较窄,过量可导致深度昏迷、严重呼吸抑制、低血压、体温过低,甚至死亡。
      5. 国际公约: 巴比妥类药物通常受到《1971年精神药物公约》的管制。例如,在德国,乙烯比妥(Vinylbital)被列入《麻醉品法》(BtMG)的Anlage III(相当于第二类管制物质),需特殊处方(BtM-Rezept)。在美国,所有巴比妥类药物均被列为管制物质(Schedule II, III, IV),乙烯比妥的具体管制级别可能根据其滥用潜力和医疗用途(但因其已退市,实际无合法医疗用途)确定,通常归类于Schedule III或IV。在中国,巴比妥类原料药及其制剂(苯巴比妥除外)属于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
  • 临床价值:

    • 分类: 历史药物(H)> 自然淘汰药(H2)
    • 原因:
      1. 安全风险: 相较于后来广泛应用的苯二氮䓬类药物(如地西泮、劳拉西泮、替马西泮、唑吡坦等),巴比妥类药物如乙烯比妥的治疗指数(安全范围)窄,过量致死风险显著更高,呼吸抑制更严重,依赖性更强,戒断症状更危险。
      2. 苯二氮䓬类的替代: 自20世纪60年代起,苯二氮䓬类药物因其相对较高的安全性(治疗指数宽、呼吸抑制风险相对较低、依赖性和戒断症状相对可控)和有效性,迅速取代了巴比妥类药物在镇静催眠和抗焦虑领域的主流地位。
      3. 缺乏独特优势: 乙烯比妥作为一种短中效巴比妥,在疗效上并未展现出相对于其他巴比妥类药物或苯二氮䓬类的显著独特优势。
      4. 退市与淘汰: 由于其固有的高安全风险和更优替代品的普及,乙烯比妥在全球范围内已停止生产和销售多年,无合法临床应用。其历史价值在于代表了早期镇静催眠药的发展阶段,但已被现代更安全的药物所自然淘汰。

二、核心功效与临床应用

  • 历史核心功效:
    1. 镇静催眠: 主要用于治疗入睡困难和维持睡眠障碍(失眠症),尤其适用于需要短效至中效作用的场合。
    2. 术前镇静: 曾用作手术前的镇静剂,以减轻患者的焦虑和紧张情绪。
  • 历史临床应用:
    • 短期治疗严重失眠。
    • 手术前给药,作为麻醉前用药的一部分,提供镇静和遗忘效果。
    • 注意: 这些应用均已成为历史。当前无合法临床应用。

三、使用禁忌与注意事项

  • 副作用:

    • 中枢神经系统: 嗜睡、头晕、宿醉效应(次日残留镇静)、共济失调(步履不稳)、精神错乱、反常兴奋(尤其在老年或儿童患者中)。
    • 呼吸系统: 剂量相关的呼吸抑制(是巴比妥类药物最危险的不良反应之一,尤其在过量或与其它中枢抑制剂合用时)。
    • 心血管系统: 低血压。
    • 消化系统: 恶心、呕吐。
    • 皮肤: 皮疹、过敏反应(如剥脱性皮炎、Stevens-Johnson综合征 - 虽罕见但严重)。
    • 依赖性: 高风险的生理和心理依赖性。长期使用后停药可导致严重戒断综合征,症状包括:焦虑、震颤、失眠、恶心呕吐、体位性低血压、癫痫大发作、谵妄(可能危及生命)。
    • 耐受性: 需不断增加剂量以达到原有效果。
    • 其他: 卟啉症发作(在易感个体中)。
  • 禁忌与风险:

    • 绝对禁忌:
      1. 已知对巴比妥类药物过敏。
      2. 严重呼吸功能不全(如严重的慢性阻塞性肺病、未经治疗的重度睡眠呼吸暂停)。
      3. 急性间歇性卟啉症或有卟啉症病史。 巴比妥类药物可诱发急性发作。
      4. 严重肝功能不全。 代谢受阻,显著增加中毒风险。
      5. 同时使用其他强效中枢神经系统抑制剂: 如酒精、阿片类镇痛药、其他镇静催眠药、全身麻醉药等(极高呼吸抑制和昏迷风险)。
      6. 妊娠期(尤其孕早期和晚期)和哺乳期。 有致畸风险(如胎儿乙内酰脲综合征样表现),分娩时使用可导致新生儿呼吸抑制、戒断症状,可分泌入乳汁。
    • 相对禁忌/高风险人群:
      1. 老年人: 对药物敏感性增加,代谢清除减慢,副作用(特别是嗜睡、共济失调、认知障碍、呼吸抑制)风险显著增高。
      2. 儿童: 可能产生反常兴奋,长期使用影响发育。
      3. 肝肾功能不全(轻中度): 需显著减量并密切监测。
      4. 有药物或酒精滥用/依赖史者: 滥用和依赖风险极高。
      5. 抑郁症患者: 可能加重抑郁症状,增加自杀意念风险。
      6. 重症肌无力患者: 可能加重肌无力症状。
    • 主要风险:
      1. 呼吸抑制与过量致死: 最严重的风险。单次过量或与其它抑制剂合用极易导致昏迷、呼吸停止、循环衰竭而死亡。
      2. 依赖性与戒断综合征: 长期使用后突然停药可引发危及生命的戒断症状(惊厥、谵妄)。
      3. 耐受性导致剂量爬升与中毒: 为维持效果而增加剂量,易进入中毒剂量范围。
      4. 复杂的药物相互作用: 巴比妥类是强效肝药酶诱导剂(诱导CYP3A4, CYP2C9等),可显著加速许多药物(如华法林、口服避孕药、环孢素、某些抗癫痫药、糖皮质激素等)的代谢,降低其疗效。同时,其他酶抑制剂或增强中枢抑制的药物会加剧其毒性。
      5. 认知和运动功能损害: 影响驾驶和操作机械能力。
      6. 跌倒风险: 尤其在老年人中,因头晕、共济失调增加跌倒及骨折风险。
  • 重要注意事项:

    1. 历史药物警示: 乙烯比妥作为已退市的巴比妥类药物,在现代临床实践中无合法地位,不应被处方或使用。其风险远大于潜在收益。
    2. 咨询专业医生: 任何关于睡眠障碍或焦虑的治疗方案,必须咨询专业医生。 医生会根据患者具体情况选择当前安全有效的治疗方案(通常是苯二氮䓬受体激动剂类镇静催眠药或非药物治疗)。切勿自行使用任何镇静催眠药物,特别是已淘汰的、高风险的巴比妥类药物。
    3. 逐步停药: 若存在历史用药情况(极为罕见),绝对禁止突然停药。必须在严格医疗监护下制定个体化的、非常缓慢的减量计划(通常需数周至数月),以预防严重戒断反应。

参考文献

  1. Goodman & Gilman's The Pharmacological Basis of Therapeutics (权威药理学教科书):
    • 详细阐述巴比妥类药物的药理学(作用机制、药效学、药代动力学)、临床应用、不良反应、毒性及依赖性。明确指出其被苯二氮䓬类取代的原因(安全窗窄、呼吸抑制、依赖性)。 (Brunton, L. L., Hilal-Dandan, R., & Knollmann, B. C. (Eds.). (2018). Goodman & Gilman's: The pharmacological basis of therapeutics (13th ed.). McGraw-Hill Education.)
  2. Martindale: The Complete Drug Reference (权威药物辞典):
    • 提供乙烯比妥(Vinylbital)的化学信息、药理分类(短效巴比妥)、历史用途(催眠、术前镇静)、已知不良反应(中枢抑制、呼吸抑制、依赖性、皮肤反应等)及管制状态信息。明确标注其已不再上市(Withdrawn)。 (Sweetman, S. C. (Ed.). (Latest Edition). Martindale: The complete drug reference. Pharmaceutical Press.)
  3. 世界卫生组织(WHO)药物管制国际公约文件:
    • 《1971年精神药物公约》及其附表。巴比妥类药物(包括乙烯比妥的具体归类可能需查阅国家列表)通常被列入公约附表进行国际管制。 (United Nations. (1971). Convention on Psychotropic Substances.)
  4.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公告/《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 中国将巴比妥类(苯巴比妥除外)原料药及其制剂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乙烯比妥属于此类,其生产、经营、使用受到严格管制。 (中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及配套文件.)
  5. 美国司法部缉毒局(DEA)管制物质法案(CSA)列表:
    • 巴比妥类药物在美国受CSA管制(Schedule II, III, IV)。乙烯比妥的具体Schedule级别需查询DEA官方列表,但作为短中效巴比妥,通常归为Schedule III或IV。其无当前合法医疗用途。 (U.S. Drug Enforcement Administration (DEA). Controlled Substance Schedules.)
  6. 德国《麻醉品法》(BtMG)Anlage列表:
    • 明确列出Vinylbital属于BtMG Anlage III管制物质。 (Gesetz über den Verkehr mit Betäubungsmitteln (Betäubungsmittelgesetz - BtMG). Anlage III.)
  7. 药理学及药物治疗学综述文献:
    • 关于镇静催眠药发展史、巴比妥类药物优缺点及被取代原因的学术综述。 (例如:López-Muñoz, F., Ucha-Udabe, R., & Alamo, C. (2005). The history of barbiturates a century after their clinical introduction. Neuropsychiatric Disease and Treatment, 1(4), 329–343.)
  8. UpToDate / Micromedex 临床决策支持数据库 (需订阅访问):
    • 在“巴比妥类药物”主题下,系统总结其药理学、历史应用、严重不良反应(呼吸抑制、依赖性)、过量处理、禁忌症,并强调其在现代治疗中已被取代的地位。 (Wolters Kluwer Health - UpToDate; IBM Micromedex.) 注:虽为数据库,但其内容基于循证医学和权威文献。
  9. 有关药物性卟啉症的医学文献:
    • 阐述巴比妥类药物是已知的卟啉症诱发因子。 (例如:Puy, H., Gouya, L., & Deybach, J. C. (2010). Porphyrias. The Lancet, 375(9718), 924–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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