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背景
对于表现为急性冠脉综合征且合并多支冠状动脉病变的患者,是否应在经皮冠状动脉介入治疗(PCI)中常规处理非罪犯病变(除罪犯病变外),实施完全血管重建策略,还是仅限于处理罪犯病变,这是一个常见临床困境。完全血管重建研究者协作组旨在基于随机试验的全部数据,确定完全血管重建策略对主要心血管事件的影响,以及是否能降低心血管死亡风险。
方法
在这项个体患者数据荟萃分析中,纳入标准包括:至少纳入250名患者、比较完全血管重建策略(PCI)与仅罪犯病变PCI策略、纳入表现为急性ST段抬高型心肌梗死或非ST段抬高型心肌梗死患者的试验。为确保不遗漏任何试验,我们检索了1996年至2025年9月15日发表的Ovid MEDLINE、Embase和Cochrane Controlled Trials Register (CENTRAL)中的随机对照试验。主要终点为心血管死亡或新发心肌梗死的复合终点以及单独的心血管死亡。根据预设的α水平0.04,计划在心血管死亡或新发心肌梗死降低的前提下,对单独的心血管死亡进行分层检验。采用Cox脆弱模型进行单阶段个体患者数据荟萃分析。全因死亡为次要终点;非心血管死亡和新发心肌梗死为额外终点。所有分析均包括所有随机分配的患者。该荟萃分析已在PROSPERO注册,编号CRD420251124098。
结果
共纳入6项随机对照试验,涉及8836名个体。中位年龄为65.8岁(四分位数范围57.0-76.0),2088名(23.6%)为女性,6748名(76.4%)为男性。总体而言,7768名(87.9%)患者表现为ST段抬高型心肌梗死,1068名(12.1%)表现为非ST段抬高型心肌梗死。在中位随访36.0个月(四分位数范围30.6-48.0)时,完全血管重建组4259名患者中有382名(9.0%)发生心血管死亡或新发心肌梗死,而仅罪犯病变组4577名患者中有528名(11.5%)(风险比[HR] 0.76 [95% CI 0.67-0.87],p<0.0001)。完全血管重建组155名(3.6%)发生心血管死亡,而仅罪犯病变组为209名(4.6%)(HR 0.76 [95% CI 0.62-0.93],p=0.0091)。完全血管重建组308名(7.2%)发生全因死亡,而仅罪犯病变组为370名(8.1%)(HR 0.85 [95% CI 0.73-0.99],p=0.039)。两组间非心血管死亡相似(完全血管重建组153名[3.6%] vs 仅罪犯病变组161名[3.5%];HR 0.98 [95% CI 0.78-1.22],p=0.85)。与仅罪犯病变PCI相比,完全血管重建降低了新发心肌梗死的发生率(255名[6.0%] vs 357名[7.8%];HR 0.76 [95% CI 0.65-0.90],p=0.0011)。
解读
对于表现为急性心肌梗死且合并多支血管病变的患者,与仅罪犯病变PCI策略相比,完全血管重建降低了心血管死亡或新发心肌梗死的复合终点以及单独的心血管死亡风险。此外,完全血管重建的全因死亡率也较低。这些数据提供了迄今为止最有力和最可靠的证据,表明完全血管重建可改善重要的心血管临床结局。
资金来源
无。
【全文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