苯环己哌啶Sernyl
编码XM5ZF4
核心定义
一、药物基本属性
- 药品分类
化学药品(解离性麻醉剂) - 来源与性状
苯环己哌啶(Phencyclidine,PCP)是一种人工合成的环己胺衍生物,白色结晶粉末,易溶于水。1956年首次合成,最初作为静脉全身麻醉药开发,因严重神经精神副作用于1965年退出临床。 -
管理级别
管制处方药(Rx-C2.1),原因:- 属于第一类精神药品,具有强致幻性和成瘾性。
- 中国《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明确将其列为严格管制物质。
- 国际毒品管制公约(1971年)将其纳入附表Ⅱ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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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价值
警示性退市药(H1),原因:- 因导致谵妄、攻击行为、长期认知障碍等严重不良反应,已无合法临床应用。
- 目前仅作为非法毒品流通,医学研究限于毒理学领域。
二、核心功效与临床应用
(当前无合法临床应用)
历史应用(已废止):
- 全身麻醉(1950-1965年):通过阻断NMDA受体产生分离麻醉效应。
- 实验性抗抑郁研究(1960年代):因不可控精神副作用终止。
三、使用禁忌与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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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急性毒性:高血压危象(收缩压>200mmHg)、横纹肌溶解、癫痫持续状态。
- 神经精神损害:
- 短期:激越、偏执、现实解体、暴力倾向(发生率>40%)
- 长期:执行功能损害、情感淡漠(PET显示前额叶皮层代谢降低)
- 心血管系统:室性心律失常(QT间期延长)、脑血管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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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与风险
- 绝对禁忌:
- 精神分裂症或双相障碍病史(加重阳性症状风险增加5倍)
- 未控制的高血压(收缩压升高幅度可达80mmHg)
- 特殊警示:
- 单次使用即可导致药物诱发精神病(持续72小时以上概率12%)
- 妊娠期暴露致胎儿小脑发育异常(动物实验ED50=1.2mg/kg)
- 绝对禁忌:
特别提示
苯环己哌啶目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57条定义的"毒品",任何医疗使用均属违法。出现相关中毒需立即急诊处理,治疗方案包括:
- 苯二氮䓬类控制激越(劳拉西泮静脉注射,剂量0.05mg/kg)
- 持续心电监护(致死性心律失常发生率3.8%)
- 强制利尿联合尿液酸化(pH≤5.0时清除率提高7倍)
任何涉及该物质的情况请立即联系医疗机构或公安机关。
参考文献
- 《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22年版)》
- WHO Expert Committee on Drug Dependence 37th Report
- Journal of Clinical Psychopharmacology (2023) 43(2): 145-152
- Goodman & Gilman's The Pharmacological Basis of Therapeutics, 14th Ed.
- 中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已注销药品目录》(2024年更新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