链霉素Streptomycin

更新时间:2025-05-27 22:56:05
编码XM6T34
子码范围XM32G0 - XM7N64

核心定义

一、药物基本属性

  • 药品分类
    化学药品(氨基糖苷类抗生素)。
  • 来源与性状
    链霉素是从灰链霉菌培养液中提取的碱性化合物,呈白色或类白色结晶性粉末,易溶于水。其作用机制为与细菌核糖体结合,干扰蛋白质合成,对结核分枝杆菌及部分革兰氏阴性菌具有抗菌活性。
  • 管理级别
    Rx-G(非管制处方药),原因:虽属于严格管理的抗结核药物,但未被列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或医疗用毒性药品目录。
  • 临床价值
    H3(限制使用药),原因:因耳毒性、肾毒性显著,且耐药性问题突出,目前多作为结核病二线用药或联合治疗方案中的替代选择,临床使用受到严格限制。

二、核心功效与临床应用

  1. 结核病:与其他抗结核药(如异烟肼、利福平)联合用于初治结核病例,或敏感分枝杆菌感染。
  2. 鼠疫与布鲁菌病:与四环素类联用,疗程需持续10日以上。
  3. 细菌性心内膜炎:与青霉素或氨苄西林联用,治疗草绿色链球菌或肠球菌感染。
  4. 土拉菌病:单用或联合用药,疗程7-14日。

三、使用禁忌与注意事项

  • 副作用

    • 耳毒性:听力减退、耳鸣、前庭功能障碍(眩晕、步态不稳)。
    • 肾毒性:血尿、尿量减少、血肌酐及尿素氮升高。
    • 神经肌肉阻滞:呼吸困难、骨骼肌无力(重症肌无力患者风险更高)。
    • 过敏反应:皮疹、瘙痒,偶见过敏性休克。
    • 周围神经炎:四肢麻木、针刺感。
  • 禁忌与风险

    • 绝对禁忌:对氨基糖苷类过敏者、重症肌无力、帕金森病。
    • 相对禁忌
    • 肾功能不全者需调整剂量(根据肌酐清除率计算给药间隔)。
    • 孕妇(D类风险,可能导致胎儿听力损害)及哺乳期妇女(需暂停哺乳)。
    • 老年患者(生理性肾功能减退,需减量并监测血药浓度)。
    • 特殊人群
    • 儿童慎用,尤其新生儿及早产儿(肾脏发育不全,毒性风险高)。
    • 长期使用需定期监测听力、肾功能及血药浓度(峰浓度15-30μg/ml,谷浓度<1μg/ml)。

参考文献

  1. 链霉素的药理特性及临床应用规范。
  2. 氨基糖苷类抗生素的耳毒性与肾毒性机制研究。
  3. 结核病联合治疗方案中链霉素的替代性分析。
  4. 特殊人群(孕妇、儿童、老年人)用药安全性评估。

特别提示:链霉素的使用需严格遵循临床指南,建议在专业医师指导下用药,并定期监测毒性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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