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结核抗生素Antitubercular antibiotics
编码XM7WC2
核心定义
一、药物基本属性
药品分类
抗结核抗生素属于化学药品大类中的氨基苷类抗生素,具体涵盖链霉素、阿米卡星、卡那霉素等具有抗结核分枝杆菌活性的药物。
来源与性状
抗结核抗生素主要通过微生物发酵或半合成工艺制备,其中链霉素为最早发现的氨基苷类抗结核药物,呈白色或类白色结晶性粉末,易溶于水。其作用机制是通过与细菌核糖体结合,干扰蛋白质合成,抑制结核分枝杆菌生长。
管理级别
抗结核抗生素属于非管制处方药(Rx-G)。尽管链霉素因耳毒性和肾毒性需严格监测,但未列入麻醉、精神或放射性药品管制范畴。
临床价值
- 首选药(F):异烟肼、利福平、吡嗪酰胺、乙胺丁醇作为一线药物,因其高效杀菌和安全性优先使用。
- 替代药(A):阿米卡星、卡那霉素等氨基苷类抗生素作为二线药物,用于一线耐药或不耐受患者。
- 历史药物(H2):链霉素因严重副作用(听力损伤、肾毒性)逐渐被其他药物替代,但仍保留在特定治疗方案中。
二、核心功效与临床应用
- 异烟肼:抑制分枝菌酸合成,对细胞内外的结核菌均有效,是初治和复治结核的核心药物。
- 利福平:抑制RNA聚合酶,穿透力强,可杀灭休眠菌,与异烟肼联用显著降低复发率。
- 吡嗪酰胺:在酸性环境中杀菌,对细胞内菌群作用显著,缩短疗程至6个月。
- 乙胺丁醇:抑制阿拉伯糖基转移酶,阻碍细胞壁合成,用于预防耐药性产生。
- 氨基苷类抗生素(如阿米卡星):通过结合核糖体30S亚基干扰蛋白质合成,用于耐多药结核(MDR-TB)的强化治疗。
三、使用禁忌与注意事项
副作用
- 异烟肼:周围神经炎(需联用维生素B6)、肝毒性(ALT升高)。
- 利福平:肝损害、过敏反应(皮疹、发热)、体液橙红色变色。
- 链霉素:前庭神经损伤(眩晕、耳鸣)、肾毒性(蛋白尿、肌酐升高)。
- 乙胺丁醇:球后视神经炎(视力模糊、色觉异常)。
- 吡嗪酰胺:高尿酸血症(关节痛、痛风)、肝损伤。
禁忌与风险
- 禁忌:严重肝功能不全者禁用异烟肼、利福平;妊娠期禁用链霉素(致畸风险);乙胺丁醇禁用于视神经炎患者。
- 监测要求:治疗期间需定期检测肝功能(每2-4周)、视力/听力评估(乙胺丁醇、链霉素使用者)、尿酸水平(吡嗪酰胺)。
特别提示
抗结核治疗需严格遵循“早期、联合、适量、规律、全程”原则,治疗方案需由结核病专科医生根据耐药性检测结果制定,擅自调整剂量或停药可能导致治疗失败或耐药性扩散。
参考文献
世界卫生组织(WHO)结核病治疗指南、一线与二线抗结核药物临床应用专家共识,以及多中心临床研究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