犹他州于2025年5月7日生效了五项新的人工智能(AI)法案。其中两项法案,SB 226和SB 332,修订了犹他州的《人工智能政策法》(AIPA),该法已于2024年5月生效。HB 452为心理健康领域的聊天机器人创造了特定的义务,而SB 271则扩大了现有禁止滥用个人身份的规定,以涵盖AI生成的内容。
修正案延长了犹他州《人工智能政策法》的有效期但缩小了其范围(SB 226和SB 332)。
犹他州的AIPA要求,在消费者询问或提供者从事“受监管职业”(如律师、治疗师或金融专家等需要获得许可证或州认证才能执业的职业)时,必须披露消费者正在与生成式AI互动,而不是与人类互动。
SB 226在几个重要方面缩小了AIPA的披露要求:
- 消费者的请求必须明确且无歧义。 当被问及是否与生成式AI互动时,现在仅限于“明确且无歧义的请求”。
- 受监管职业的披露要求仅限于“高风险”互动。 SB 226将AIPA的披露要求限制在“高风险人工智能互动”,这些互动包括收集敏感个人信息(如健康数据、财务数据或生物识别数据)、提供个性化建议或信息(消费者可能依赖这些信息做出重大个人决定)、提供财务、法律、医疗或心理健康建议或服务。
- 生成式AI的定义更加狭窄。 SB 226还修改了生成式AI的定义,仅包括设计用于模拟与消费者对话的AI技术(而不是任何与人类的互动)。
- 新增安全港条款。 如果生成式AI在互动开始时和整个互动过程中明确且显著地披露其是非人类(或AI助手或生成式AI),则不会因违反披露规定而受到执法行动。
SB 332将AIPA的有效期从原定的2025年5月7日延长至2027年7月1日。
犹他州加强对心理健康聊天机器人的审查(HB 452)。
HB 452为使用AI技术进行互动对话的“心理健康聊天机器人”用户增加了新的保护措施,这些聊天机器人类似于个人与持证心理健康治疗师之间的保密通信。仅提供脚本输出或将用户连接到人类心理健康治疗师的技术不在此列。
HB 452对心理健康聊天机器人施加了多项要求,包括:
- 披露义务。 提供者必须在多个时间点明确且显著地披露用户正在与AI互动——在访问之前、如果自上次使用以来已超过七天以及当用户询问时。
- 广告限制。 聊天机器人必须明确且显著地披露任何广告及其与广告产品或服务的赞助或其他类似关系。不得使用用户输入进行定向或定制广告(尽管允许推荐持证专业人士)。
- 限制个人健康信息的销售。 提供者不得出售或分享犹他州用户的个人可识别健康信息或用户输入,除非在特定情况下(包括用户同意)。
肯定性抗辩。 心理健康聊天机器人提供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获得责任抗辩:(1) 创建、实施并遵守符合法规详细要求的书面政策(必须提交给犹他州消费者保护部门);(2) 保持有关聊天机器人开发和实施的某些文档,包括描述训练数据和基础模型、用户数据收集和共享实践以及确保准确性、可靠性、公平性和安全性的持续努力。
执法。 违规行为可能导致每项违规最高2,500美元的罚款,以及在州法院提起禁令救济、追缴非法所得和每项行政命令违规行为最高5,000美元的额外处罚。没有私人诉讼权。
犹他州将生成式AI内容纳入滥用个人身份的范畴(SB 271)。
犹他州现有的“滥用个人身份”法已经禁止未经同意在广告中使用个人身份,暗示对该广告主题的认可或支持。SB 271扩大了法律的范围,以应对深度伪造等新风险。
范围。 SB 271现在不仅限于广告,还包括在筹款、捐赠征集以及购买产品、商品和服务中使用个人身份。它还将个人身份的定义扩展到包括通过生成式AI、计算机动画、数字处理或其他技术手段创建的个人照片、肖像、视频图像、声音或视听外观的任何模拟、复制或人工再现。“声音”现在定义为可以轻易识别并归属于特定个人的计算机生成的声音。此外,修正案还扩展了法律范围,禁止未经授权的使用,这些使用可能造成混淆或虚假印象,即个人参与或批准了使用。
对工具提供商的限制。 值得注意的是,法律现在禁止故意销售、分发或许可任何主要目的是未经授权创建或修改包含个人身份的商业用途内容的技术、软件或工具。
豁免。 SB 271包括旨在保护第一修正案权利(包括新闻价值、艺术表达、公共利益和讽刺)的例外,并特别免除《通信规范法》第230条所定义的交互式计算机服务的责任。虽然第230条通常保护平台免受某些第三方内容相关的索赔,但它不涵盖知识产权权利,而且关于公开权是否属于这一排除存在分歧。因此,值得注意的是,该法规特别排除了这种责任。
执法。 SB 271保留了犹他州消费者保护法赋予的私人诉讼权,反对未经授权使用和发布个人身份的行为。原告有权获得禁令救济、损害赔偿和合理的律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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