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服脊髓灰质炎疫苗,二价,减毒活疫苗Poliomyelitis oral, bivalent, live attenuated
编码XM79H3
核心定义
一、药物基本属性
药品分类
生物制品(病毒疫苗)
来源与性状
由Sabin株脊髓灰质炎病毒Ⅰ型和Ⅲ型减毒株,通过人工二倍体细胞培养后制成。性状为橘红色澄清液体,常用剂型为口服糖丸或滴剂,无可见沉淀或异物。
管理级别
非管制处方药(Rx-G)
原因:属于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需在医疗机构由专业人员指导使用,但未涉及麻醉、精神类或放射性成分。
临床价值
首选药(F)
原因:作为脊髓灰质炎的核心预防手段,被纳入全球及我国儿童常规免疫程序,具有明确的群体免疫效果和成本效益优势。
二、核心功效与临床应用
核心功效
预防由脊髓灰质炎病毒Ⅰ型和Ⅲ型引起的急性传染病(小儿麻痹症),通过诱导肠道黏膜免疫和体液免疫形成双重保护。
临床应用
- 适用人群:2月龄及以上婴幼儿,尤其适用于脊髓灰质炎流行地区或常规免疫接种。
- 接种程序:基础免疫为2、3、4月龄各口服1剂,4岁时加强1剂(具体程序需遵循当地最新指南)。
- 特殊场景:在灭活疫苗(IPV)供应不足时,可作为补充免疫策略。
三、使用禁忌与注意事项
副作用
- 常见:轻度发热(<38.5℃)、短暂腹泻或呕吐。
- 罕见:疫苗相关麻痹型脊髓灰质炎(VAPP,发生率约1/250万剂次)。
禁忌与风险
- 绝对禁忌:
- 先天性免疫缺陷或免疫功能低下者(如HIV感染、化疗患者);
- 对疫苗成分(如新霉素、链霉素)过敏者。
- 相对禁忌:
- 急性发热性疾病期间暂缓接种;
- 严重慢性疾病急性发作期;
- 近期接受免疫球蛋白或血液制品输注者(需间隔3个月)。
注意事项
- 口服后30分钟内避免喂食热饮或母乳,以防灭活疫苗病毒;
- 在脊髓灰质炎野病毒已消除地区(如我国),部分地区已调整为全程IPV接种策略,需遵循当地最新防控要求;
- 冷链运输要求严格,开封后未用完的疫苗需废弃。
特别提示
江苏省等地区自2023年起已将接种程序调整为“4剂次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IPV)”,具体实施请以当地疾控中心指南为准。任何疫苗接种决策需结合个体健康状况,由专业医生评估后执行。
参考文献
世界卫生组织《脊髓灰质炎疫苗立场文件》、中国国家免疫规划技术指南(2021版)、疫苗说明书(2024年修订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