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犹他州的一名法官为一名患有痴呆症的死囚设定了执行日期,而该囚犯的律师则辩称,他日益恶化的健康状况应被纳入对其刑罚执行的考量之中。
67岁的拉尔夫·勒罗伊·门齐斯(Ralph Leroy Menzies)将于9月5日被执行死刑,他因于1986年绑架并杀害犹他州一位三个孩子的母亲毛琳·亨萨克(Maurine Hunsaker)而被判刑。37年前,门齐斯选择了由行刑队执行死刑的方式。如果以这种方式处决,他将成为自1977年以来美国第六位通过行刑队执行死刑的囚犯,根据美联社报道。
尽管法庭承认门齐斯的精神状态正在恶化,但法官马修·贝茨(Mathew Bates)在6月仍裁定他具备接受死刑的能力。今年7月,门齐斯的律师提交了一份请愿书,要求法庭重新考虑这一决定,并提供了新的专家报告,声称自之前的评估以来,门齐斯的健康状况显著恶化,他已经无法理解自己为何会被处决。
然而,贝茨法官周三表示,门齐斯日益严重的痴呆症并不是推迟设定执行日期的理由。不过,贝茨确实安排了7月23日的听证会,以评估新的能力请愿书。门齐斯的律师指出,他的痴呆症已经严重到需要使用轮椅、依赖氧气支持,并且无法理解自己的法律案件。
门齐斯的律师林赛·莱尔(Lindsey Layer)表示:“我们仍然希望法院或赦免委员会能够认识到,对一个认知能力急剧下降且记忆严重丧失的人来说执行死刑是一种深刻的不人道行为。”
与此同时,犹他州总检察长办公室表示完全支持法官的决定。助理总检察长丹尼尔·博耶(Daniel Boyer)称:“对一个身患绝症、不再对任何人构成威胁、且精神和身份已被痴呆症侵蚀的人来说,剥夺其生命既不符合正义,也不符合人性。”
过去,美国最高法院曾因痴呆症豁免过一些囚犯的死刑。例如,2019年在阿拉巴马州,一名因杀害警察而被判死刑的囚犯未被执行死刑,因为法庭裁定,如果被告无法理解自己为何被处决,那么这种处决并不能实现社会所寻求的惩罚目的。
亨萨克的儿子在母亲被门齐斯杀害时年仅10岁,他表示难以接受花了近40年才实现正义。亨萨克是在盐湖城郊区凯恩斯的一家便利店工作时被门齐斯绑架的。她的尸体后来在约25公里外的大科顿伍德峡谷野餐区被发现,当时她已被勒死且喉咙被割开。
门齐斯在因其他无关事项被捕时持有亨萨克的钱包及其他物品。1988年,他被判处一级谋杀罪及其他罪行。在过去的近四十年里,门齐斯的律师多次提出上诉,导致他的死刑执行被推迟——此前至少两次设定执行日期,但都被推迟。
今年4月,南卡罗来纳州一名死囚米卡尔·马赫迪(Mikal Mahdi)在一次失败的行刑中丧生。据《卫报》获取并由其法律团队分析的照片和文件显示,行刑者未遵守协议,导致马赫迪经历了超出预期的10至15秒意识清醒期的长时间痛苦。
犹他州上一次通过行刑队执行死刑是在2010年,而南卡罗来纳州今年则对两名囚犯使用了这种方法。目前只有爱达荷州、密西西比州和俄克拉荷马州允许行刑队执行死刑。
门齐斯是2025年剩余时间内计划在七个州被执行死刑的十名囚犯之一。截至目前,美国已有25名男性在今年被依法执行死刑。
(全文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