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先生之前将已故的B先生设为保险受益人并与保险公司签订了合同。之后,B先生在进行肿瘤切除手术后被诊断出患有恶性胶质瘤。在接受治疗期间,出现了“严重认知障碍”的进展,但有所改善。
然而,脑部磁共振成像(MRI)检查显示胶质瘤复发,随后被诊断为不明原因的痴呆症。之后,A先生根据保险合同条款和条件,以B先生处于严重痴呆状态为由,要求5000万韩元的保险金。然而,保险公司未支付保险金,称B先生在保险事故调查期间去世且痴呆症的诊断似乎是暂时的。
结果,A先生在痴呆症保障开始日期前没有获得痴呆症诊断,并要求作为B先生医疗建议确认痴呆症诊断后支付保险金。
根据韩国消费者机构披露的近期纠纷案例,重要的是提前仔细审查条款和条件,因为保险赔付是由这些条款和条件决定的。保险行业建议在订阅阶段充分了解条款和条件。
关于上述争议,保险公司认为,B先生的认知功能当时因恶性脑肿瘤复发和多次手术而恶化。此外,死亡前约一个月接受的老年痴呆严重程度评估测试(CDR)中确诊的三个点被认为是暂时的。也就是说,根据条款和条件,在痴呆症诊断90天后未来不再预期有进一步改善。因此,他们主张不能接受保险金支付的要求。
纠纷调解委员会认为,根据当时的条款和条件,被保险人处于严重痴呆状态,要获得保险金支付,必须在痴呆症保障开始日期后被诊断为痴呆症。还指出,CDR测试结果必须处于“严重认知障碍”状态,即达到3分或以上。
调解委员会认为B先生在痴呆症保障开始日期后处于“严重认知障碍”状态,通过六级GDS评估和三次CDR测试得到证实。也就是说,已确认残疾持续超过90天且预计不会再改善。
也就是说,B先生的痴呆症诊断被认为符合合同条款和条件下的保险金支付要求。因此,保险公司认为向申请人支付5000万韩元的保险金是合理的。
该行业建议充分理解条款和条件,因为保险金支付存在许多纠纷。在签署合同时,必须详细听取不熟悉的术语和条款并了解其内容。一位业内官员表示:“保险金按照条款和条件支付”,并建议:“为了防止未来的纠纷,应在签署合同前认真审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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