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氢异可待因Dihydroisocodeine
编码XM77C9
核心定义
一、药物基本属性
- 药品分类
化学药品(半合成阿片生物碱)。
- 来源与性状
- 来源:由可待因经化学还原(如催化氢化)制得的结构修饰衍生物。
- 性状:通常为白色或类白色结晶性粉末,微溶于水,可溶于乙醇、氯仿等有机溶剂。
- 历史与定义:研发于20世纪上半叶,作为可待因的结构类似物,旨在探索具有更强镇咳作用或不同药理特性的阿片类药物。其化学名为 4,5α-Epoxy-3-methoxy-17-methylmorphinan-6α-ol 或 7,8-Dihydroisocodeine。
- 管理级别
- 级别:III. 毒品(非法物质)(NA)
- 原因:
- 国际公约:被列入联合国《1961年麻醉品单一公约》附表 I(最严格的管制类别),作为可待因的直接衍生物,其药理作用(镇痛、镇咳、欣快感、成瘾性)与吗啡相似。
- 药理特性:作为μ-阿片受体激动剂,具有明确的镇痛、镇静、呼吸抑制和高度成瘾潜力,滥用风险高。
- 无合法医疗用途:在全球主要药品市场(如美国FDA、欧盟EMA、中国NMPA)无批准上市,未被认可为合法药品。
- 法律地位:在中国,依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及相关禁毒法律法规,二氢异可待因及其盐类被明确列为管制类毒品(非法物质),禁止生产、销售、运输、持有和使用。
- 临床价值
- 分类:U (无合法临床应用药物)
- 原因:
- 从未在全球主要监管机构(如FDA、EMA、NMPA)获批作为药品上市销售和使用。
- 其研发初衷(镇咳)已被更安全、有效且成瘾性风险可控的药物(如右美沙芬、外周性镇咳药)取代。
- 其固有的高成瘾性、滥用风险和呼吸抑制等严重副作用,使其在现代医疗中缺乏安全性和临床价值基础。
- 仅作为研究化合物或非法毒品存在于流通中,无任何被认可的合法医疗适应症。
二、核心功效与临床应用
- 理论/历史功效(无当前合法临床应用):
- 镇咳:作为中枢性镇咳药,通过抑制延髓咳嗽中枢发挥作用(效力可能与可待因相当或略强)。
- 镇痛:具有阿片类镇痛作用,效力弱于吗啡,可能介于可待因与二氢可待因之间。
- 临床应用:无。该物质未被批准用于任何疾病或症状的治疗。
三、使用禁忌与注意事项
- 副作用 (基于阿片类药理特性及个案/历史报告推断)
即使是在非法使用或历史研究背景下,预期其副作用与其他μ-阿片受体激动剂相似:
- 中枢神经系统:嗜睡、镇静、眩晕、欣快感、烦躁不安、认知功能障碍、头痛、惊厥(高剂量)。
- 呼吸系统:剂量依赖性呼吸抑制(主要死因)、支气管痉挛。
- 消化系统:恶心、呕吐、便秘、胆道痉挛。
- 心血管系统:心动过缓、低血压、直立性低血压。
- 泌尿生殖系统:尿潴留。
- 皮肤:瘙痒、荨麻疹。
- 耐受性、依赖性与成瘾性:长期使用必然导致耐受性(需增加剂量维持效果)和身体/心理依赖性(成瘾),停药后出现戒断症状(焦虑、失眠、流涕、流泪、出汗、恶心、呕吐、腹泻、肌肉疼痛、竖毛反应“鸡皮疙瘩”)。
- 过量风险:急性中毒表现为针尖样瞳孔、严重呼吸抑制、昏迷、骨骼肌松弛、低血压、心动过缓、休克,可致死。
- 禁忌与风险
- 绝对禁忌:
- 已知对该药或阿片类药物过敏者。
- 严重呼吸抑制、急性或严重支气管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病急性加重期、高碳酸血症。
- 未经处理的麻痹性肠梗阻。
- 同时使用或14天内使用过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I),因可能诱发致死性5-羟色胺综合征或阿片毒性反应。
- 任何情况下的非医疗目的使用(即滥用)。
- 相对禁忌/高风险人群:
- 颅脑损伤、颅内压增高。
- 严重肝功能不全(影响代谢清除)。
- 严重肾功能不全(影响排泄)。
- 甲状腺功能减退、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Addison病)。
- 前列腺肥大或尿道狭窄(加重尿潴留)。
- 惊厥性疾病史。
- 酒精或镇静催眠药依赖者、有药物滥用史者(成瘾风险极高)。
- 妊娠期、哺乳期妇女(可通过胎盘/乳汁,致新生儿呼吸抑制/戒断综合征)。
- 儿童(对呼吸抑制更敏感)。
- 老年及衰弱患者(对呼吸抑制和中枢副作用更敏感)。
- 重要风险提示:
- 高成瘾性与滥用潜力:具有极强的身体和心理依赖性,滥用会导致健康严重损害、社会功能丧失。
- 呼吸抑制致死:治疗窗窄,单次过量或与中枢抑制剂(酒精、苯二氮卓类、巴比妥类、其他阿片类)合用极易导致严重呼吸抑制、昏迷、死亡。
- 法律风险:在中国及绝大多数国家,生产、销售、运输、持有和使用二氢异可待因均属严重刑事犯罪。
- 杂质与污染:非法制造和流通的物质纯度、成分不明,含有有毒杂质或掺假物(如芬太尼类似物)的风险极高,极大增加中毒和死亡风险。
重要医疗建议强调:
- 二氢异可待因(Dihydroisocodeine)在中国及国际上均被列为非法毒品,无任何合法医疗用途。任何关于其“药用”的说法都是错误且危险的。
- 绝对禁止任何形式的非医疗使用。
- 若存在咳嗽或疼痛等医疗问题,务必前往正规医疗机构就诊,由医生根据诊断开具合法、安全、有效的处方药物。切勿尝试或寻求任何非法物质。
- 非法药物滥用是严重危害个人健康、家庭幸福和社会稳定的行为。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参考文献
- United Nations Office on Drugs and Crime (UNODC). The International Drug Control Conventions. Single Convention on Narcotic Drugs of 1961, as amended by the 1972 Protocol: Schedule I. (明确将二氢异可待因列入管制物质清单)
-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WHO). WHO Expert Committee on Drug Dependence (ECDD) reports. (历次评估报告对可待因及其类似物的药理、依赖潜力、滥用危害有详细描述,作为分类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中国法律框架下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定义、管制类别及非法行为的处罚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对毒品犯罪的相关规定)
-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NMPA). 《麻醉药品品种目录》、《精神药品品种目录》. (官方公布的管制药品清单,二氢异可待因属于非法管制品)
- Brunton, L. L., Hilal-Dandan, R., & Knollmann, B. C. (Eds.). Goodman & Gilman's: The Pharmacological Basis of Therapeutics (13th ed.). McGraw-Hill Education. (权威药理学教科书,详细阐述阿片类药物的共同作用机制、药理效应、不良反应、成瘾性)
- Rang, H. P., Dale, M. M., Ritter, J. M., Flower, R. J., & Henderson, G. Rang and Dale's Pharmacology (9th ed.). Elsevier. (对阿片类镇痛药和镇咳药的药理有系统论述)
- European Monitoring Centre for Drugs and Drug Addiction (EMCDDA). European Drug Report and related risk assessments. (提供新型精神活性物质及传统毒品滥用的危害信息)
- U.S. Drug Enforcement Administration (DEA). Drugs of Abuse. (提供关于各类毒品,包括阿片类衍生物的危害信息)
- 学术期刊文献 (示例性,需通过PubMed等检索平台获取):
- 早期关于可待因衍生物合成与药理筛选的研究 (如发表于 Journal of Medicinal Chemistry, Journal of Pharmacology and Experimental Therapeutics 等期刊的20世纪中叶文献)。
- 关于阿片类药物滥用、依赖、过量及治疗的综述与研究 (如发表于 Addiction, Drug and Alcohol Dependence, The Lancet Psychiatry 等期刊)。
再次强调:以上信息旨在说明二氢异可待因的危害性与非法性。该物质是毒品,无合法医疗价值,严禁任何形式的接触和使用。健康问题请务必咨询正规医疗机构和专业医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