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DER新药办公室简化非临床研究与可接受的新方法技术CDER/Office of New Drugs Streamlined Nonclinical Studies and Acceptable New Approach Methodologies (NAMs) | FDA

环球医讯 / 创新药物来源:www.fda.gov美国 - 英语2026-01-06 06:30:25 - 阅读时长21分钟 - 10484字
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药物评价与研究中心(CDER)发布政策更新,推动在药物开发中采用新方法技术(NAMs)替代传统动物测试以实现3R原则(替代、减少、优化),该政策详细列明了安全性药理学、一般毒性、致癌性等七大类药物开发情境下可简化的非临床研究方案,通过整合研究终点、应用体外模型及证据权重评估等方法显著减少动物使用,同时确保药物安全评估的科学严谨性,标志着现代药物监管向更高效、人道方向的重要转变,为全球制药行业提供了明确的非临床研究优化路径。
健康公共健康药物安全CDER非临床研究简化新方法技术(NAMs)3R原则动物测试替代药物开发毒性研究优化
CDER新药办公室简化非临床研究与可接受的新方法技术

CDER(药物评价与研究中心)的主要职责是确保人用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实践表明,新方法技术(NAMs)——结合通路知识、药理学研究结果及其他相关数据——能够比传统动物测试更有效率地实现这一目标。此外,NAMs支持CDER长期以来在药物开发中实施动物测试3R原则(替代、减少、优化)的实践,这既符合FDA的优先事项,也符合公众期望。通过采用NAMs及其他替代和减少动物测试的方法,CDER旨在增强其保护公共健康的能力,改进药物开发流程,并响应药物评价与安全评估领域的科学进步。

药物开发情境下的简化非临床项目

下表列出了CDER可接受简化非临床项目的药物开发情境清单。这包括但不限于减少样本量、减少测试物种数量以及使用新方法技术(NAMs)。虽然该表代表了当前的简化方法,但FDA致力于进一步减少动物测试,申办方可以适当提出非临床测试(包括NAMs)以及减少毒理学研究中动物数量的研究设计。鼓励申办方与FDA评审部门讨论其非临床项目。FDA将评估所提议的方法是否可接受。

本表不包括505(b)(2)途径、仿制药和生物类似药途径,以及与杂质和辅料相关的研究。本表提供一般性信息;申办方应查阅指导文件并向适当的FDA评审部门咨询更多信息。FDA定期修订现有指导文件并发布新的指导文件。随着新信息的出现,本表将进行更新。

类别 使用情境 当前监管要求与减少动物使用的机遇 参考文献
安全性药理学 常规安全性药理学测试 可通过将安全性药理学终点纳入一般毒性研究来减少动物使用。此做法在生物制品中已属常规。可包括非动物方法。可基于包括放射性药物生物分布数据的风险评估。 - ICH S7A:《人用药物安全性药理学研究》
- ICH M3(R2):《人体临床试验和药品上市许可的非临床安全研究》
- ICH S6(R1):《生物技术衍生药品的非临床安全性评价》
- 《肿瘤治疗放射性药物:非临床研究和标签建议》行业指南
- ICH S9:《抗癌药品的非临床评价》
- 《严重致残或危及生命的血液疾病:药品非临床开发》行业指南
- 《移植物抗宿主病:预防或治疗药物、生物制品及某些医疗器械的开发》草案指南
- 《罕见疾病:药品和生物制品开发的考量》行业指南
安全性药理学 心血管安全性药理学研究 可使用体外系统作为测试系统(如细胞培养、受体、离子通道、转运蛋白和酶)。体外系统可用于支持性研究(如获取物质活性特征或研究体内观察到的效应机制)。
根据使用情境,经适当验证的致心律失常风险预测模型可用于评估人体发生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的风险。
QTc间期分析结合充分的药代动力学采样可进行类似临床QT研究的浓度-QT暴露-反应建模。
各种模型(包括计算机模拟、体外、离体和体内模型)有潜力作为综合风险评估策略的一部分,用于评估QT延长药物在人体中的致心律失常风险。
人诱导多能干细胞衍生心肌细胞(hiPSC-CMs)是一种用于FDA监管申报的新方法技术。FDA鼓励提交遵循最佳实践的这些研究,以帮助评估hiPSC-CM检测结果在临床中的相关性。
- ICH S7A:《人用药物安全性药理学研究》
- E14和S7B:《QT/QTc间期延长和致心律失常潜力的临床和非临床评价——问题与解答》
- Simpson等,《毒理学科学》,2025年,206(2):219-227
安全性药理学 严重致残或危及生命疾病治疗(如晚期癌症、多种血液疾病和移植物抗宿主病) 终点可整合到关键毒性研究中。在临床试验患者无特定风险的情况下,通常不需要进行此类研究来支持临床试验或上市。 - ICH S9:《抗癌药品的非临床评价》
- 《移植物抗宿主病:预防或治疗药物、生物制品及某些医疗器械的开发》草案指南
- 《严重致残或危及生命的血液疾病:药品非临床开发》行业指南
安全性药理学 微剂量放射性药物诊断药物 无需进行 - 《微剂量放射性药物诊断药物:非临床研究建议》行业指南
安全性药理学 评估癫痫风险 理论上可开发和使用体外或计算机模拟方法预测与人体相关的癫痫风险及对中枢神经系统的影响。 - Avila等,《毒理学与药理学调节》,2023年,139:105345
安全性药理学 评估药物性肝损伤 已开发体外肝脏模型,通过评估肝脏生物标志物和功能终点变化来预测肝毒性和药物性肝损伤。 - Avila等,《毒理学与药理学调节》,2023年,139:105345
一般毒性 小分子的急性毒性研究 当有适当进行的剂量递增研究或短期剂量范围研究可用于评估小分子的急性毒性风险时,无需进行单独的单剂量急性毒性研究。 - ICH M3(R2):《人体临床试验和药品上市许可的非临床安全研究》
一般毒性 小分子药物的慢性毒理学研究(6-9个月;啮齿类和非啮齿类) 可在一般毒性研究期间进行毒代动力学和药代动力学分析。 - ICH M3(R2):《人体临床试验和药品上市许可的非临床安全研究》
一般毒性 生物制品的慢性毒理学研究 若啮齿类和非啮齿类(非人灵长类或NHPs)均具有药理相关性,且短期研究中未观察到差异,则使用单一物种。
使用系统发育较低的物种。
慢性毒理学研究可缩短至六个月。
通过了解特定效应通常可逆/不可逆,可获取恢复信息;因此,不一定需要包含恢复期动物。如确需包含,仅需在一个毒理学研究中纳入。
- ICH S6(R1):《生物技术衍生药品的非临床安全性评价》
- Wange等,《毒理学与药理学调节》,2021年,123:104953
一般毒性 识别单一分子靶点的单克隆抗体 慢性(长期)毒理学:
通常,当3个月研究数据辅以证据权重(WoE)风险评估时,针对单特异性抗体慢性给药的毒性评估,无需在非啮齿类物种(如NHPs、犬和迷你猪)中进行超过3个月的研究。
当需要评估长期安全性时,申办方应决定3个月(或更长时间)的动物毒理学研究是否能生成相关信息。
短期和长期毒理学:
对于在啮齿类和非啮齿类物种中均具有与人类相似药理活性的抗体,单啮齿类物种进行的一般毒理学研究(短期和长期)可提供充分适当的非临床数据。
- 《单克隆抗体:简化非临床安全性研究》行业指南草案
一般毒性 微剂量放射性药物诊断药物 无需重复给药毒性研究。 - 《微剂量放射性药物诊断药物:非临床研究建议》行业指南
一般毒性 严重致残或危及生命疾病治疗(如多种血液疾病、晚期癌症、移植物抗宿主病) 小分子药物和生物制品:慢性毒性研究为期三个月。当研究性药物延长生存期或减轻致残事件的严重程度或频率时,通常无需进行六至九个月的毒性研究。
对于个体化反义寡核苷酸,一项三个月的毒性研究通常足以评估启动人体给药、剂量递增和慢性治疗的安全性。
- ICH S9:《抗癌药品的非临床评价》
- 《移植物抗宿主病:预防或治疗药物、生物制品及某些医疗器械的开发》草案指南
- 《严重致残或危及生命的血液疾病:药品非临床开发》行业指南
- 《严重致残或危及生命疾病个体化反义寡核苷酸药物产品的非临床测试》申办方-研究者指南草案
一般毒性 口服吸入尼古丁产品(作为医疗产品使用,如戒烟) 如果暴露在合法上市烟草产品或已批准产品的暴露范围内,则无需新的非临床毒性数据。 - 《口服吸入含尼古丁药物产品的非临床测试》行业指南
一般毒性 两种或多种已上市药物或生物制品的组合 桥接研究可能适用,前提是持续时间足以引发相关毒性。例如,对于慢性适应症,可考虑为期三个月的一般毒性桥接研究。如果两种产品具有充分的非临床和临床特征描述,可能无需进行组合动物研究。 - 《药物或生物制品组合的非临床安全性评价》行业指南
一般毒性 两种或多种已上市药物或生物制品的组合 通常,无需进行旨在治疗晚期癌症患者的药物组合的安全性毒理学研究。
如果已有足够的临床数据(如已完成的1期或1期中的单药治疗阶段),可能无需额外的非临床毒理学数据。应提供支持组合的合理性,可包括体外或体内药理学数据或文献评估。
如果组合中某一成分缺乏或仅有极少人体安全数据,应考虑进行组合的非临床药理学研究,以及单药的毒理学研究。
对于在动物物种中无药理活性的药物,组合评估可基于相关体外测试和/或对靶点生物学的机制理解。
- ICH S9:《抗癌药品的非临床评价》
- ICH S9:《抗癌药品的非临床评价——问题与解答》
致癌性 并非总是需要致癌性研究 对于作为替代疗法给予的内源性物质(即生理水平),通常不需要致癌性研究。
当药物明确具有基因毒性时,无需进行致癌性研究,因为该药物被假定为跨物种致癌物。
给药不频繁或暴露时间短的药物(如麻醉剂和放射性标记成像剂)通常不需要致癌性研究,除非有担忧原因。
- ICH S1A:《药品长期啮齿类致癌性研究的必要性》
致癌性 药品的两项长期致癌性研究的常规替代 大鼠的两年研究可由证据权重(WoE)风险评估替代。WoE评估可确定是否需要进行大鼠两年研究。
小鼠两年研究的替代方案可能是使用转基因小鼠品系进行六个月研究,通常使用较少动物。
- ICH S1B:《药品致癌性测试》
- ICH S1B(R1):《S1B致癌性测试的增补》
- Wange等,《毒理学与药理学调节》,2021年,123:104953
致癌性 生物制品 标准致癌性生物测定通常不适用。建议进行产品特异性致癌潜力评估。利用所有可用信息(如基因敲除或动物疾病模型、人类遗传疾病、类别效应和靶点生物学)。 - ICH S6(R1):《生物技术衍生药品的非临床安全性评价》
致癌性 严重致残或危及生命疾病治疗(如晚期癌症、某些血液疾病;移植物抗宿主病) 当以下任一情况适用时,通常不需要进行动物致癌性研究:
在一般毒性研究或人体中已识别致癌性信号;药物是基因毒性细胞毒性剂;已进行可确定结果的证据权重风险评估;产品特异性协议(参见前列腺癌GnRH类似物指南)。
如确需进行动物研究,可在适当情况下在批准后进行(如当临床开发时间短且致癌性研究会延迟产品批准时)。
- ICH S9:《抗癌药品的非临床评价》
- 《移植物抗宿主病:预防或治疗药物、生物制品及某些医疗器械的开发》草案指南
- 《严重致残或危及生命的血液疾病:药品非临床开发》行业指南<Br>- ICH S1B(R1):《S1B致癌性测试的增补》
- 《晚期前列腺癌:促性腺激素释放激素类似物的开发》行业指南
致癌性 罕见疾病 致癌性研究结果可在上市申请时提交。在某些情况下,这些数据的提交可推迟至批准后。 - 《罕见疾病:药品和生物制品开发的考量》行业指南
发育和生殖毒性(DART) 生育力、胚胎-胎儿发育和/或产前产后发育研究的一般减少 在某些情况下,研究可在上市申请时提交。
已开发多种替代体外、离体和非哺乳动物体内检测方法(替代检测)以检测胚胎-胎儿发育的潜在危害。鼓励使用这些替代检测方法。
如将替代方法用于胚胎-胎儿发育研究,应在分层或组合方法中使用多种替代检测,以提供至少相当于当前测试范式的人类安全性保证水平。
如使用体内研究,使用与已完成毒性研究相同物种和品系可消除额外动物使用或额外研究的需要。
可采用组合研究评估生殖过程所有相关阶段,使用较少动物。
- ICH M3(R2):《人体临床试验和药品上市许可的非临床安全研究》
- ICH S5(R3):《人用药品生殖和发育毒性检测》
- 《罕见疾病:药品和生物制品开发的考量》行业指南
发育和生殖毒性(DART) 严重致残或危及生命疾病治疗(如晚期癌症、某些血液疾病、移植物抗宿主病) 对于基因毒性药物、靶向快速分裂细胞的药物或已被充分表征为导致发育毒性的类别药物,胚胎-胎儿发育研究通常不必要。
如胚胎-胎儿发育毒性研究(包括非GLP试点研究)显示胚胎-胎儿致死性或致畸性阳性,通常无需在第二个物种中进行确认性研究。
显示生殖毒性潜力的证据权重方法可消除进行专门研究的需要。
证据权重风险评估可用于小分子药物和生物制品。证据权重可包括靶点生物学的文献评估、使用替代检测方法(如适合目的的体外或离体检测)或非哺乳动物体内检测。
- 《严重致残或危及生命的血液疾病:药品非临床开发》行业指南
- 《移植物抗宿主病:预防或治疗药物、生物制品及某些医疗器械的开发》草案指南
- ICH S9:《抗癌药品的非临床评价——问题与解答》
- ICH S9:《抗癌药品的非临床评价》
- 《肿瘤药品:生殖毒性测试和标签建议》行业指南
- 《晚期前列腺癌:促性腺激素释放激素类似物的开发》行业指南
发育和生殖毒性(DART) 生物制品 当产品在啮齿类和兔类中具有活性时,申办方应使用这些物种(而非NHPs)进行胚胎-胎儿发育(EFD)评估。当研究呈阳性时,无需在第二个物种中进行研究。
如证据权重风险评估表明对生育力或妊娠有不良影响,可能无需进行DART研究。
如生物制品仅在NHPs中具有活性,进行单一增强的产前/产后发育研究。此外,可通过一般毒性研究中生殖器官评估而非独立研究来评估生育力。
如临床研究包括充分预防妊娠的措施,研究可在3期进行。
如提供适当的科学依据,可使用替代模型代替NHPs。
- ICH S6(R1):《生物技术衍生药品的非临床安全性评价》
发育和生殖毒性(DART) 识别单一分子靶点的单克隆抗体 生殖和发育毒性评估应始于证据权重风险评估。当证据权重风险评估或其他方法(如替代检测)无法充分解决安全性问题时,可能需要在相关动物物种中进行研究。对于旨在直接或间接靶向配子或具有妊娠特异性适应症的产品,申办方应咨询适当的FDA评审部门以确定适当的评估风险方法。 - 《单克隆抗体:简化非临床安全性研究》行业指南草案
发育和生殖毒性(DART) 寡核苷酸 在某些情况下,现有数据的证据权重可能被认为足以说明对生殖和胚胎-胎儿发育的风险,无需额外的非临床研究。 - 《寡核苷酸类治疗产品的非临床安全性评估》行业指南
发育和生殖毒性(DART) 微剂量放射性药物诊断药物 无需进行 - 《微剂量放射性药物诊断药物:非临床研究建议》行业指南
发育和生殖毒性(DART) 治疗性放射性药物 无需进行 - 《肿瘤治疗放射性药物:非临床研究和标签建议》行业指南
幼年动物毒理学 幼年动物研究(JAS)的一般减少 应基于证据权重做出决策。幼年动物研究(JAS)对于支持儿科人群中的短期药代动力学研究通常不重要,应基于证据权重做出决策。改变传统非临床项目设计可解决儿科关注点(如在重复给药毒性中更年轻年龄给药)。如进行JAS,应在同一动物子集中组合评估终点。 - ICH S11:《支持儿科药品开发的非临床安全性测试》
- 《罕见疾病:药品和生物制品开发的考量》行业指南
- 《单克隆抗体:简化非临床安全性研究》行业指南草案
幼年动物毒理学 严重致残或危及生命疾病治疗(如晚期癌症、某些血液疾病、移植物抗宿主病) 通常不进行幼年动物研究以支持将儿科人群纳入癌症治疗。
当成人临床数据可用时,无需幼年动物研究来启动儿科人群的临床试验。
- ICH S9:《抗癌药品的非临床评价》
- Leighton等,《毒理学与药理学调节》,2016年,79:142-143
- 《严重致残或危及生命的血液疾病:药品非临床开发》行业指南
- 《移植物抗宿主病:预防或治疗药物、生物制品及某些医疗器械的开发》草案指南
特殊毒性及其他类型毒性筛查 免疫毒性研究 免疫毒性可通过体外检测、证据权重评估或在一般毒性或概念验证研究设计中增加终点来解决。仅当一般动物毒理学研究的证据权重、靶点生物学知识和/或药代动力学/药效学数据表明存在需要更好表征的风险时,才应进行独立的动物免疫毒性研究。
对于大多数抗癌药品,一般毒理学研究的设计组件被认为足以评估免疫毒性潜力并支持上市。
对于激活免疫系统的药品,申办方可考虑在毒理学或概念验证研究设计中增加额外终点(如流式细胞术进行免疫表型分析)。
为评估免疫激活,应考虑适当的检测方法。例如包括细胞因子释放检测、抗体依赖性细胞毒性及补体依赖性细胞毒性检测。
- ICH M3(R2):《人体临床试验和药品上市许可的非临床安全研究》
- ICH S8:《人用药品免疫毒性研究》
- ICH S9:《抗癌药品的非临床评价》
- 《严重致残或危及生命的血液疾病:药品非临床开发》行业指南<Br>- 《免疫毒性潜力的非临床评估》行业指南
特殊毒性及其他类型毒性筛查 小分子的光毒性研究 通常使用非动物方法或临床数据进行光安全性评估。
应考虑风险评估,如光化学特性和非临床及临床研究结果。
- ICH M3(R2):《人体临床试验和药品上市许可的非临床安全研究》
- ICH S10:《药品光安全性评价》
- ICH S9:《抗癌药品的非临床评价》
- 《严重致残或危及生命的血液疾病:药品非临床开发》行业指南
- 《移植物抗宿主病:预防或治疗药物、生物制品及某些医疗器械的开发》草案指南
特殊毒性及其他类型毒性筛查 微剂量放射性药物诊断药物或晚期前列腺癌中GnRH类似物的特殊毒性 无需进行 - 《晚期前列腺癌:促性腺激素释放激素类似物的开发》行业指南
- 《微剂量放射性药物诊断药物:非临床研究建议》行业指南
特殊毒性及其他类型毒性筛查 生物制品的次级药理学 在无药理相关物种的情况下,应考虑用于首次人体(FIH)研究的人体组织交叉反应性或替代方法。 - ICH S9:《抗癌药品的非临床评价——问题与解答》
- 《移植物抗宿主病:预防或治疗药物、生物制品及某些医疗器械的开发》草案指南
特殊毒性及其他类型毒性筛查 眼刺激研究 可使用非动物方法评估局部和眼科产品的潜在眼刺激性,如重建人角膜样上皮模型。 -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测试指南第437号:《牛角膜混浊和通透性测试方法:用于识别i)引起严重眼损伤的化学品和ii)无需分类为眼刺激或严重眼损伤的化学品》
- Nelson等,《科学》,2024年,386(6723):724-726
-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测试指南第467号:《严重眼损伤和眼刺激的定义方法》
特殊毒性及其他类型毒性筛查 皮肤刺激研究 可使用非动物方法评估皮肤刺激。三维重建人表皮模型已被接受用于人用药品。 -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测试指南第439号:《体外皮肤刺激:重建人表皮测试方法》
特殊毒性及其他类型毒性筛查 皮肤致敏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测试指南第497号中描述的多种皮肤致敏定义方法可用于评估皮肤致敏(如适用) -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测试指南第497号:《皮肤致敏的定义方法》
- 《免疫毒性潜力的非临床评估》行业指南
其他机会 多个指南包含可用替代方法替代标准模型的一般性声明 与FDA讨论替代方法的可接受性。
示例(非全部):
- ICH M3(R2):《人体临床试验和药品上市许可的非临床安全研究》
- ICH S6(R1):《生物技术衍生药品的非临床安全性评价》
- 《肿瘤药品:生殖毒性测试和标签建议》行业指南
- 《治疗性放射性药物晚期辐射毒性的非临床评估》行业指南
- ICH S5(R3):《人用药品生殖和发育毒性检测》
其他机会 体内代谢数据 在缺乏适当的体内代谢数据时,体外代谢数据(如来自肝切片或未诱导微粒体制剂)可为跨物种代谢相似性提供适当支持。 - ICH S1C(R2):《药品致癌性研究的剂量选择》
其他机会 体内蛋白结合数据 虽然体内测定游离药物可能是最佳方法,但使用适当母体和/或代谢物的体外蛋白结合测定可用于估算游离AUC。 - ICH S1C(R2):《药品致癌性研究的剂量选择》
其他机会 器官放射活性 对于肿瘤治疗放射性药物,当对正在开发的放射性药物的放射性核素或配体组分有经验时,可根据需要简化非临床项目,首次人体(FIH)剂量可基于临床数据确定。 - 《肿瘤治疗放射性药物:非临床研究和标签建议》行业指南
其他机会 抗癌药品的抗肿瘤活性 如用于抗肿瘤活性药理学研究的体外系统被证明能生成相关数据,则应认为其足够充分。 - ICH S9:《抗癌药品的非临床评价——问题与解答》
其他机会 寡核苷酸类治疗产品的夸张药理学 如夸张药理学效应无法在毒理学研究中评估,应提供基于文献的证据权重风险评估,评估潜在不良反应。 - 《寡核苷酸类治疗产品的非临床安全性评估》行业指南
其他机会 首次人体(FIH)给药 群体药代动力学分析是一种成熟的定量方法,可解释个体间药物浓度的变异性。它有潜力替代某些动物药代动力学研究以确定FIH给药剂量。
对于某些抗癌生物制品,给予相关/类似生物制品患者的剂量可为FIH给药提供参考。
- 《群体药代动力学》行业指南
- Saber等,《毒理学与药理学调节》,2024年,149:105616
其他机会 活性成分为内源性物质 如药物为未经修饰的内源性物质,且患者对药物的暴露反映了健康个体中内源性物质的相同暴露水平和分布,则可使用关于此类药物安全性的普遍接受科学知识,免除某些非临床数据要求。 - 《药品和生物制品申请中普遍接受科学知识的应用:非临床信息》行业指南
其他机会 具有已知生物通路的药物 依赖关于通路影响的普遍接受科学知识可能是适当的,而非进行特定药理学和/或毒理学研究以测量通路影响。 - 《药品和生物制品申请中普遍接受科学知识的应用:非临床信息》行业指南
应用监管实例 囊性纤维化和法布里病遗传变异的药物疗效 采用体外方法评估药物存在下突变或功能失调蛋白质的功能和生化反应,以推断体内潜在反应。这些数据支持将药物适应症扩展至未经临床测试的突变。 - Nelson等,《科学》,2024年,386(6723):724-726
应用监管实例 瑞德西韦的药物安全性 采用计算机模拟次级药理学方法,基于瑞德西韦的结构、物理化学性质和对靶点的亲和力,预测其潜在的肾脏安全性风险。 - 《NDA 21487(瑞德西韦)临床药理学评审》
应用监管实例 新纳洛酮适应症的药物疗效 FDA独立的建模和模拟支持申办方的主张,即与2mg纳洛酮自动注射器(NAI)相比,10mg NAI给药使中高剂量阿片类药物导致的呼吸抑制恢复的受试者比例更高。此外,FDA独立的建模和模拟支持申办方的第二个主张,即在芬太尼或卡芬太尼暴露前给予10mg NAI可预防快速而严重的阿片类药物引起的呼吸抑制。 - 《NDA 215457(10mg纳洛酮自动注射器)临床药理学和生物制药学评审》
应用监管实例 CD3双特异性药物 2022年研究项目表明,对于所检查的CD3双特异性产品,缺乏慢性(即三个月)毒理学研究并未产生不利监管影响。当进行三个月研究时,它们并不具有信息性;毒性基于可用信息(药理学和短期毒理学、靶点生物学和1期人体数据)进行预测。因此,证据权重评估可预测慢性给药结果。
收集的数据(2017年)显示CD3双特异性产品在动物中的常见毒性(如细胞因子释放综合征和炎症反应),以及进行三个月毒理学研究的挑战(如抗药物抗体形成,使结果混淆)。
- 《CD3双特异性构建物:根据3R原则减少动物使用的潜力》——Haleh Saber在2022年美国毒理学院年会上的演讲
- Saber等,《毒理学与药理学调节》,2017年,90:144-152
应用监管实例 抗体-药物偶联物(ADCs) 对具有细胞毒性有效载荷的ADCs收集的数据表明,这些产品的毒性主要来自有效载荷。含有相同有效载荷的ADCs在动物中的毒性特征相似,与单克隆抗体部分无关。因此,某些ADCs可适用减少使用NHPs的简化方法。
单独研究连接子或单克隆抗体通常不必要。
- Saber和Leighton,《毒理学与药理学调节》,2015年,71(3):444-452
- Saber等,《毒理学与药理学调节》,2019年,107:104429
- 《抗体-药物偶联物:重新审视毒理学评估》——Melissa Pegues在2024年毒理学会年会上的演讲
- ICH S9:《抗癌药品的非临床评价——问题与解答》
应用监管实例 PD-(L)1阻断抗体 对于这些抗癌产品,可考虑使用证据权重风险评估替代三个月毒理学研究。 FDA数据收集
应用监管实例 识别单一分子靶点的单克隆抗体 三个月研究(或更长时间研究)不必要的情况示例。此概念可酌情适用于其他安全性研究:
- 当额外研究结果可能被混淆时,例如在已完成的针对研究性单特异性抗体的短期毒理学研究中观察到中和性或清除性抗药物抗体形成。
- 当动物的三个月毒理学研究不可行时,例如短期毒理学研究中严重的免疫抑制或贫血表明更长时间的研究可能导致死亡。
- 当药理学数据表明单特异性抗体在任何非临床物种中不与靶点结合或结合不产生药理活性时。在这种情况下,无需进行动物毒理学研究。
- 当其他针对相同分子靶点的单特异性抗体的大量动物数据表明动物数据未能预测人体毒性时。在这种情况下,无需进行动物毒理学研究
- 《单克隆抗体:简化非临床安全性研究》行业指南草案
应用监管实例 其他 在FDA多项出版物中讨论了3R原则的灵活性和遵守(如生殖毒性、安全性药理学、急性毒性、局部耐受性、幼年动物毒性、免疫毒性、光毒性及肝毒性),以及数据驱动的外部出版物。
对于肿瘤适应症,申办方可选择在启动1期人体研究前进行三个月毒理学研究,此时通常不需要支持1期研究的一个月毒理学研究。
- Wange等,《毒理学与药理学调节》,2021年,123:104953
- Avila等,《毒理学与药理学调节》,2023年,139:105345
- Chien等,《毒理学与药理学调节》,2023年,138:105329
- 行业惯例

【全文结束】

大健康
大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