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柔比星Epirubicin

更新时间:2025-05-27 22:54:39
编码XM6LT8

核心定义

一、药物基本属性

药品分类
化学药品(蒽环类抗肿瘤抗生素)

来源与性状
表柔比星(Epirubicin)为多柔比星的衍生物,其化学结构中C4羟基的立体构象改变降低了心脏毒性。性状为橘红色冻干粉针剂,需以灭菌注射用水或生理盐水溶解后静脉给药,在体内通过β-葡糖醛酸酶代谢为低毒产物。

管理级别
非管制处方药(Rx-G)
原因:虽具有细胞毒性,但未被列入麻醉/精神类或医疗用毒性药品管制范畴。

临床价值
首选药(F)与限制使用药(H3)
原因:作为乳腺癌、淋巴瘤等实体瘤的一线化疗药物,但总累积剂量限制(≤900-1000 mg/m²)及心脏毒性风险使其需严格监测使用。


二、核心功效与临床应用

适应症

  1. 血液系统肿瘤:急性白血病、恶性淋巴瘤、多发性骨髓瘤
  2. 实体瘤:乳腺癌(新辅助/辅助/转移性)、肺癌、胃癌、肝癌、结直肠癌、卵巢癌、软组织肉瘤
  3. 局部治疗:膀胱灌注用于非肌层浸润性膀胱癌(原位癌、术后预防复发)

联合方案
与环磷酰胺、紫杉醇等联用(如EC方案用于乳腺癌),剂量需调整至常规量的50-75%。


三、使用禁忌与注意事项

副作用

  1. 心脏毒性:累积剂量相关,表现为左心室射血分数下降、充血性心力衰竭
  2. 血液系统:骨髓抑制(中性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
  3. 黏膜损伤:口腔炎、食管炎(用药后5-10天高发)
  4. 其他:脱发(60-90%可逆)、色素沉着、注射部位坏死

禁忌与风险

  1. 绝对禁忌:严重心功能不全(NYHA III-IV级)、既往蒽环类药物累积剂量超标
  2. 相对禁忌:肝功能不全(需减量50-75%)、骨髓抑制未恢复
  3. 特殊风险:继发性白血病(潜伏期1-3年,联用烷化剂时风险增高)

关键注意事项

  1. 剂量控制:肝功能不全者需调整剂量(胆红素>3 mg/dL时减量75%)
  2. 心功能监测:每周期前评估左心室射血分数,累积剂量>450 mg/m²时加强监测
  3. 生殖毒性:治疗期间及停药后6个月需避孕
  4. 疫苗禁忌:禁止接种活疫苗(如麻疹、水痘疫苗)

参考文献

  1. 注射用盐酸表柔比星说明书(2024版)
  2. 蒽环类药物心脏毒性管理专家共识(2023)
  3. 中国临床肿瘤学会乳腺癌诊疗指南(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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