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诉头痛的小学生在医院死于脑出血
法院认定代课校医教师部分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教师群体抗议:"无医疗资质的普通教师怎能担责?"
校医代课标准缺失引发校园管理冲突
记者 金容载 《先驱商业报》
一名主诉头痛的小学生在校医室就诊后死于脑出血,法院判决代课校医教师部分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此事件引发韩国教师群体普遍焦虑。
法院认定,该校医教师因临时外出授课,由普通教师代班期间,面对明显不适症状的学生却未妥善看护,违反了注意义务。韩国学校普遍存在健康教师外出授课时由普通教师临时接管校医室的做法。判决公布后,教师们纷纷表示担忧:若在校医室代班期间发生意外,普通教师也可能被追究责任。
法院判决:未陪同学生违反注意义务 国家与代课教师共同赔偿
2023年6月,大田市某小学六年级学生A主诉头痛前往校医室。当时该校健康教师正在授课,五年级班主任B教师临时担任校医室代课教师并负责照料该生。
A病情恶化后被转送医院,确诊为脑出血并接受手术。据悉,事发时大田市医院无法接收儿科急诊患者,学生被转至世宗市医院。尽管实施了手术并住院治疗,A仍不幸去世。
学生父母向班主任、健康教师、代课校医教师及国家提起损害赔偿诉讼。大田地方法院于去年4月作出部分胜诉判决,裁定代课教师B与国家共同向A的父母各赔偿500万韩元(约合3240美元)并支付利息。
法院认定B明知A病情严重却未采取充分保护措施。学生离开校医室后,在洗手间附近出现哭闹、步态不稳等症状,B仍让其独自前往电梯。A在电梯内持续哭喊,B未及时查看,任由儿童独自滞留超过三分钟。
但法院同时指出,B的行为并非导致A死亡的直接原因。非医疗专业人员难以立即判断脑出血并呼叫急救,且无充分证据证明B的处置直接导致学生死亡。对健康教师及班主任的索赔请求被驳回。
法院依据《国家赔偿法》,认定作为公务员的B在执行公务时违反注意义务,国家应承担连带责任。
"将无专业资质教师推为替罪羊":基层教师强烈愤慨
该判决在校园引发震动。普通教师表示,代班校医室的责任范围界定模糊——尤其当健康教师外出授课时,代课教师实际拥有何种法定权限尚不明确。
教师群体呼吁废除由普通教师代班校医室的做法。"这是让没有医疗知识、没有特殊权限的普通教师坐在校医室,一旦出事就要承担全部责任的结构,"一位小学教师表示,"现在越来越难同意代班校医室了。"
另有一位教师附和道:"普通教师临时顶替时,究竟该评估学生病情到什么程度、采取何种措施都不明确。根本问题在于,出了事就让当时在场的人担责的制度设计。医疗需要专业能力,让普通教师临时顶替对学生和教师都危险。"
韩国健康教师工会指出,健康教师因授课离开校医室、由普通教师代班的制度是导致医疗应急处置混乱的根源。该工会已向监察院提起公益审计请求,指控教育部及地方教育厅擅自解释法规,强制要求健康教师承担课堂教学任务。
工会声明称:"非医疗专业人员无法妥善指导和处理来校医室的学生。强制健康教师离开校医室去授课的制度必须改变。"
教育界人士表示现行安排存在明显缺陷:"在缺乏校医教师授课期间由谁接管校医室、以何种权限和责任接管的明确框架下,让一线教师独自做应急判断是不可持续的。学校应急响应体系和校医室代班标准需要在制度层面明确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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