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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称家属担心隐患致部分康复精神病人难出院

2013-07-12 11:12:43      家庭医生在线

关注焦点

5月1日实施的《精神卫生法》规定,精神障碍患者住院、出院实行“自愿原则”。但记者采访中发现,仍有大量精神障碍患者康后,因家人无力监护和担心隐患,而无法出院回家。仅在北京海淀区精神卫生防治院,经评估可以出院的患者达150人至160人,但其中约五分之四的人被留在精神病院里,占到全院患者数量约40%。直接导致的后果,是医疗资源被占用,更需要康复治疗的患者无法入院。

记者调查了解到,导致这部分患者无法出院的原因,包括大部分家属不是直系亲属,没有义务照顾病人的生活;直系亲属也以身体、年龄等原因为由,表示没有监护能力。

业内人士称,政府应加大对社区精神卫生的投入,通过社区康复训练,降低患者的复发率、肇事肇祸率,才能促进家属把患者接回家。

在海淀精神卫生防治院,张小令已能专心地参与平绣康复,绣出的图案很细腻。6月26日,在和记者见面的当天,还报名了院里的围棋比赛。

他是名重症精神病患者,曾在家中砍死自己的女友。经过治疗,他的自制力已经恢复,没有了当初的幻觉和妄想症状。半个月前,医院请专家为他做了一次风险评估。医生认为,他已基本达到出院标准,“经过康复训练,恢复得更好一些后,就可以回归社会了。”

张小婷,张小令的妹妹。她表示,她和她的家人都不愿意张小令回家,“如果他真的出院,我就选择离开北京。我承担不起,只能逃。”

因家人不接收而无法回家的病人不只张小令。

海淀精神卫生防治院约有120名重症精神病患者,已被评估可以出院,但由于家属因无力监护及担心隐患而不愿接受,他们一直被留在医院。北京市精神卫生保健所副所长郭红利介绍,类似情况的精神病人很普遍,安定医院、回龙观医院,均有不少原本该出院的重症精神病人,被滞留在医院。

病情在好转

张小令坐在椅子上,盯着手指,一根根地数。

“1月10日转到这里,2月10日、3月10日、4月10日、5月10日、6月10日,这就是5个多月,再加上之前在那家医院住了7个月,到现在已经1年多了。”

他49岁,头发花白,说话语气像五六岁的孩子在向大人撒娇。这被专家认为是种病症,“做作,不中肯”。

张小令的病情在好转。

刚入院时,他住在紧挨护士站左边的病房,那是安排给刚住进来或病症最重的人,病房外有医护人员专岗,便于观察病情,右手边的病房次之。现在,他已在距离护士站倒数第二远的病房住了2个多月。医生李阳说,“病情越稳定,离护士站越远。”

住院6个月来,每个月张小令都会写信给医生。在信里,他说,想好好表现参加更多的康复活动。康复好了就能下园,在园中表现好就能回家。

“下园”是医院为康复较好的患者提供的院外“社区居住康复站”。很早之前,院方就在为张小令安排“下园”康复。

对于这个安排,妹妹张小婷坦言已知情,并且同意。“只要他不回家就行。”

张家有两子一女,张小令是长子,1964年出生,张小婷是幺女,两人相差11岁。

父母都是知识分子,“文革”时被打成右派。张小婷儿时的记忆中,大哥性情异于常人,“很内向,自私,脾气很躁。”

1993年春天,因为有人和张小令聊起与“文革”相关的话题,张小令从自己的住处跑回父母家。当时只有十几岁的张小婷依稀记得,哥哥向父母絮叨着有人要害他,他不能回家。

随后几天,张小令开始说胡话。当年4月,张小令被母亲送进精神病院,直至10月出院。张小婷说,听母亲提起,那一次,大哥是自己逃出精神病院的。但由于当时表现比较正常,家人没再将他送回去。

命案的阴影

但这一次,住进海淀精神卫生防治院后,家人拒绝再让张小令回家。

张小婷说,只要哥哥能呆在医院,家里愿尽最大的能力负担他养老,“如果他没有杀过人,家里的态度或许不会这么坚决。”

2000年,张小婷接到警方通知,哥哥杀了自己的女友。而就在事发三天前,张小令将女友第一次领回家,他还向家人宣布,两人打算结婚。

致使张小令做出这些举动的,是当天早晨突然出现的意识,让他感到自己必须死,让灵魂轮回。可他担心生性内向的女友会被人欺负,便将她伤害,两人一起轮回。

投案后,张小令经司法鉴定为事发时具有行为能力,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哥哥服刑的12年,在张小婷看来,是她过得最踏实的12年,“不用担心他会出事。”

这期间,她结了婚,有了孩子。二哥在国外定居,也有事业、组了家庭,做了父亲。除去每年去监狱探望张小令,平日里,家人间并不常提起他。

因狱中表现良好,张小令被减刑三年。2012年5月,他出狱。

在恢复自由的第20天,张小令又一次“爆发”了。

去年5月22日早上,张小令用拳头将镜子砸碎。张小婷带着手受伤的哥哥去医院,刚出家门,张小令就在地上翻跟头。最后,警察将张小令送进了回龙观医院,医院电梯门关闭的瞬间,张小令的号叫让妹妹彻底绝望了。

事后,张小令说,“当时我在地上翻跟头,想跟妈妈证明,我有刀枪不入的功夫,我身体很好,不用去医院。”

康复与躲避

住进回龙观医院后,母亲只看过他一次,此后再没去过,“她说看见哥哥,除了伤心,再没有别的感觉。”张小婷说。

去年9月10日,母亲托女儿给张小令送去一封信,信中说,“小令,你是个极孝顺的孩子。你病好时极好,但有一点外界的刺激就容易犯病,你在这里住院,有医生护士看着,妈妈放心。你要有自知之明,这种病终身离不开大夫。”

今年1月,张小令被送进海淀精神卫生防治院。

李阳说,张小令进海淀精神卫生防治院前,已经过系统的治疗,幻觉和妄想等症状不太多了,在该院更多的是接受生活技能和社交方面的训练。

李阳说,张小令刚入院时,对疾病的认识并不是很清楚,社会功能也有些欠缺,即使简单的交流也不流畅,说话时有些局促和紧张,有时容易跑题。刚进来时张小令会有些封闭,大部分时间是自己在屋里看书看报纸。

“他这种表现也不能算是一种病态,毕竟刚进来,对我们也不是很熟悉。”

李阳说,经过在病区里一个多月的工娱治疗,加上医务人员所表现出的诚意和友善,让张小令慢慢放松下来,并且会主动要求参加院里的康复活动,也会主动向医务人员诉说,对疾病的认识也加强了。

半个月前,医院为张小令做了一次风险评估。评估主要是交谈问话的方式。评估发现,张小令可以说出既往的行为是受症状支配,目前不再有冲动的想法,只是回答问题时有些情绪不是发自内心的,话语中还有隐藏和不中肯的成分,有些想法没有暴露出来。

海淀精神卫生防治院院长王诚表示,张小令目前情况稳定,临床表现基本符合出院标准。毕竟张小令既往有过肇事行为,院方也想把风险降到最低,所以让他再参加一些院内的康复,再观察一段时间。

但这一次,张小婷和母亲都不愿接受张小令回家。

回家的本能

被拒绝回家的不止张小令,本可出院的于佳也无法回家。

23岁的于佳是海淀精神卫生防治所的一名患者,2011年第一批进入社区居住型康复园康复。园区护士长白静介绍,于佳和父亲都是精神分裂症患者,父母已经离异,大姑成为了她的监护人。

白静说,于佳13岁左右时第一次发病,这些年病情出现过反复。入园前,她已在海淀精神卫生防治院住了一年多。刚入园时,于佳像大多数长期住院的患者一样,社会功能减退,“她对自己的外形没要求,邋里邋遢,表现也很被动。”此后,工作人员手把手教她做饭,洗衣服,她还学习超市收银、计算,如今,于佳已经成了园里的“大厨”,经常要求负责园里患者和工作人员的伙食。在超市结账时,不用计算器也能算得又快又准。

按院方的评估,于佳已符合出院标准,但因大姑没有监护能力,于佳只能留在康复园。

去年的一天,于佳以去超市为由离开园区,直到当天接到于佳大姑的电话,康复园才知道她“逃”回了家。

“她本意是想家,并不是因为发病才逃的。”海淀精神卫生防治院康复部副主任龚建民说,病人好不容易走出去,再被送回来,对患者的信心是个打击。医院和于佳的大姑沟通后,最终达成一致,每两个星期于佳可以回家住两天。

李阳说,即使对于病情很重的病人,“我想回家”这类的想法很多时候也是发自内心的,他们说这些话是出于本意,并不是在症状支配下做出的举动。

家属两难

更多的人则完全被留在在医院里。

海淀精神卫生防治院院长王诚说,全院300多个病人中,有150至160人符合出院标准,但其中约120名患者因受到家人的排斥而无法出院,“这其中大部分家属不是直系亲属,没有义务照顾病人的生活;剩下的直系亲属也以身体、年龄等原因,表示没有监护能力。”

北京市精神卫生保健所副所长郭红利介绍,虽然没有确切的统计数据,但符合出院标准却因家属不接收而无法出院的精神病患者,在北京还有很多。以安定医院为例,经统计有近100名符合出院标准的患者,已经被迫留在医院多年,回龙观医院里的患者更几乎都是此类情况。

王诚说,在海淀精神卫生防治院,这类患者与正常人相比,虽然在社会适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情感交流和生活、工作能力上仍有不同,但均是病情稳定,有正常思维、可以在院外生活的人。医务人员仍像照顾其他患者一样照顾他们,除了日常服药,还会带他们参与康复活动,培养他们的生活能力,减少残疾程度。

“他们心底里,想要出院的愿望是不会变的。”王诚说,几乎所有患者在家属解释了家中的困境后,能够理解家人,为家人的困境担忧,也担心自己出院以后无处可去,所以无奈地认可了现在的处境,“这也是他们能长期平静地住在院里的心理基础。”

但是,这一现象也造成精神病院的医疗资源被严重占用,“患者出不去,床位空不出,新的患者就进不来。”王诚说,《精神卫生法》实施前,院方曾召集符合出院标准的患者家属开会。当自己谈到法条中要求“尊重病人的权利,病人符合出院标准后可以自愿出院”时,四五个家属站起来说,“不能把责任都推给家属”、“你们怎么能让患者回家呢?我们有困难,回到家我们管不了他……”

“我很理解家人的反应。”王诚说,患者给家属带来的长期并巨大的压力,使他们的耐心几乎耗尽,医院也担心,如果病人不在医院,遇到了困难谁能解决,“比如张小令,出院后家人能否提供有效的照顾,院方、家人和社会都会担心。”

孱弱的社区康复

为缓解这样的情况,海淀精神卫生防治院尝试通过社区居住型康复模式,帮助患者走出医院,并通过康复项目,恢复社会功能,最终回归家庭。王诚说,这些入园的患者已经有不少通过康复,能够自理生活回到社会,“而且数量逐渐增多。”

但这种尝试也遭到部分家属的反对。王诚说,这部分家属认为,患者“下园”处于半自由的状态,存在安全隐患,一旦出了事,谁来承担责任?

为此,2010年起,医院开始动员家属,希望他们同意患者入园,“为改变家属的观念,我们一个一个动员,带他们去园里参观,或劝他们让患者去园里体验。”王诚说,现在运营的康复园容纳的40多名患者,每一个都是经过反复动员才同意的,更多的患者家属仍未同意。

北京市精神卫生保健所副所长郭红利说,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里的精防科,承担精神疾病患者回到社区后的康复和医疗,医生通过定期访视,指导病人吃药、复查,降低患者的复发率,但由于精防资源的紧缺,很多情况下,社区管不过来。“政府应加大对社区精神卫生管理的投入,多建康复站及康复机构。”

6月25日,医院康复活动区,张小令对着台灯,在蓝色粗布上一针一线绣着平绣。他拿出一个绣好的平绣给李阳看,"李主任,你看,我绣得不错吧。"

蓝布上的图案是一对鸳鸯,线条紧密细腻,和样图几乎没有差别,"我现在可以很专心地做完手工,我也是康复组里做得最好的一个。"

6月26日,记者再次见到张小令时,他刚参加完院里组织的围棋比赛,"我喜欢围棋,它变幻莫测,很有意思。"

张小令说,如果有一天能出院,想教小朋友学英语。

当问到他英语怎么样时,张小令说,"Just so so。"然后指着记者手中的笔和黑色封皮的本子说,"这个是Pen,这个是Black book。"随后又指着记者的相机,"这个是photo。"随后立即意识到说错了,"不对,photo是照片,相机是camera。"

除了做老师,张小令还想做一名厨师,"我特别喜欢做菜,拿手菜有鱼香肉丝,红烧肉。"

(应家属要求 文中患者及家属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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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治重症精神病患,政府应兜底

■ 社论

政府救治重症精神病患者,为精神残疾者提供医疗康复乃至生活照料服务,避免拴养、锁养重症精神病人悲剧发生,在国家法律中有明确规定。

据昨日新京报报道,因经济条件限制,家庭关爱不够,村落、社区对精神病人认知恐惧等原因,目前,关在笼中、锁着铁链的重症精神病人的数量,是个极其庞大的数字,仅河北省便有约10万人。

从报道看,很多重症精神病人被拴养、被锁养,都是因为家庭贫困。有些病人甚至停药多年。所以,如何保障重症精神病人的权益,又避免他们对社会造成伤害,需要其家庭付出更多的心血,也需要政府承担兜底责任。

政府救治重症精神病患者,为精神残疾者提供医疗康复乃至生活照料服务,避免拴养、锁养重症精神病人悲剧发生,在国家法律中有明确规定。

今年5月1日施行的精神卫生法明确规定,“精神卫生工作实行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家庭和单位尽力尽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综合管理机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领导精神卫生工作,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设和完善精神障碍的预防、治疗和康复服务体系,建立健全精神卫生工作协调机制和工作责任制,对有关部门承担的精神卫生工作进行考核、监督。”但从现实来看,多数地方政府,对重症精神病患者的救治力度,距离法律的要求,都还存在一定差距。

今后,为使重症精神病患者,能够体面地生活,各级政府应当做好三件事。

一是要切实保障他们的医疗权利。虽然法律有规定,但目前各地能够获得基本药物免费治疗,和住院救助的重症精神病人,比例仍然很低。据调查统计,2011年,有的省获得基本药物免费治疗的重症精神病患者,尚不足1%。

因此,各级政府应当严格落实法律规定,组织医疗机构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由于精神病具有长期性、负担重等特征,大部分患者家庭难承受长期的医疗负担。因此,政府还应当对家庭经济困难的病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给予资助。

二是要保障他们的康复权利。多数重症精神病患者,需要得到治疗,更需要国家和社会提供有效的康复服务。比如,研究发现,精神病人在治疗过程中,适当从事一些适宜的劳动,会有助于治疗和康复,也更容易重新融入社会。

今后,国家应建立完善针对重症精神病患者的社区康复机制,让广大患者能够就近接受康复服务。

三是要加强托养服务。重症精神病人也是残疾人,也适用残疾人保障法的相关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无扶养人或者扶养人不具有扶养能力、无生活来源的残疾人,应当按照规定予以供养”。

为此,对于一些重症精神患者,地方政府应当承担起托养责任。当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动员各种力量,建立一批集治疗、生活照料、康复护理为一体的重症精神病患者托养服务机构,以解决监护人无力监护的重症精神病患者的照护和治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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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精神病人将享免费家庭康复

进入稳定期的精神病人,将免费享受量体裁衣式的家庭康复训练计划,接受乘车、购物、文艺演出、手工制作等方面的康复训练。

昨天,北京市卫生局和北京市残联联合召开“北京市精神残疾人居家与社区康复试点工作启动会”,7月起,西城、海淀、朝阳、房山、昌平五个区的首批1500名稳定期重度精神残疾人将可享受此服务,其家属也将接受发病判断、康复指导等培训。试点后,全市将全面启动此项工作。

指导内容

专业人员上门培训生活技能

市残联康复部副主任王彤介绍,为促进我市精神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保障稳定期精神残疾人有效接受康复,融入社区生活,市残联、市卫生局决定在今年下半年开展精神残疾人居家与社区康复试点工作。

此次将选择5个区进行试点,包括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房山区、昌平区,首批选择1500名稳定期重度精神残疾人作为服务对象。

届时,专业精神康复人员将入户开展“一对一”的居家康复指导和社区康复活动,以增强精神残疾人生活、学习和工作的能力,指导内容有乘车、购物、洗衣、清理房间,以及郊游、文艺演出、手工制作、职业劳动等多种康复训练。

此外,街道将对精神残疾人家属或亲友集中开展康复知识培训,提高康复护理服务技能。“精神病患者家属的精神状态直接影响着精神病患者”,市卫生局副局长郭积勇表示,街道将通过定期举办康复知识培训班,教精神病人家属辨别患者发病征兆,如何在家中对患者进行康复指导、如何调节自己情绪等。

报名途径

持证精神病人可向街道申请

因首批试点服务对象数量有限,且民间需求急切,市残联对有意接受此服务的精神残疾人设置了“门槛要求”。

王彤介绍,接受居家康复服务的精神残疾人由该区残联会同区卫生局共同组织评估筛选,筛选出的服务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的精神残疾人;精神状况稳定,身体健康,没有传染病或重大躯体疾病,适宜接受社区康复服务;有自我照顾能力,能够与人相处,通过评估愿意接受及参与康复训练;监护人或近亲属同意接受康复指导并配合专业人员的康复服务工作。

即日起,满足上述条件的精神残疾人或家属可向五区县街道残联提出报名申请,经筛选可享服务的精神残疾人将接受专业的康复评估,并享受量体裁衣式的家庭康复训练计划。此服务为“政府买单”项目,平均每名精神残疾人的康复费用在1500元左右,将拨付给提供此服务的卫生技术人员。

职责分工

入户指导结合社区康复活动

按照此次试点方案,提供社区康复服务的人员包括社区精神康复专业人员、精神病防治机构人员和街道残联,各自发挥自身力量提供不同内容的康复服务。

试点方案中对康复内容作出了明确要求,社区精神康复专业人员须入户为精神残疾人及其亲属提供2个月6次的居家康复指导,自第三个月至项目结束,每两周参与一次精神残疾人的社区康复活动,了解精神残疾人的康复情况;精神病防治机构医务人员每月入户一次,了解精神残疾人的基本情况,督导居家与社区康复服务计划执行情况;街道????残联自项目启动的第三个月开始,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温馨家园和社区康复站,组织参加试点服务的精神残疾人每月至少开展两次康复活动。

试点推广

参与项目病人有望获得补贴

为对有效性进行试点评估以便于日后推广,市精神残疾康复技术指导中心将成立精神残疾居家与社区康复技术指导组,制定居家康复技术实施方案,细化居家康复服务内容,编制居家康复服务工作档案和评估标准。

市卫生局副局长郭积勇表示,试点经验将推广到全市,到2015年,本市将建成预防-医疗-康复的三级精神疾病患者的救治体系,就具体分工而言,三级精神专科医院负责精神障碍患者急性发作期的治疗和疑难重症的治疗,区县医院提供精神障碍患者的门诊、住院、心理康复治疗,并按照相关转诊标准,将符合转诊条件的患者转至三级专科医院或社区康复机构。

今后,随着试点的全面推广,参与此项目的重度精神残疾人还有望获得一定数额的政府补贴。

康复指导内容

增强精神残疾人生活、学习和工作能力:

如乘车、购物、洗衣、清理房间、郊游、文艺演出、手工制作、职业劳动等多种康复训练。

申请条件

1。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的精神残疾人;

2。精神状况稳定,身体健康,没有传染病或重大躯体疾病,适宜接受社区康复服务;

3。有自我照顾能力,能够与人相处,通过评估愿意接受及参与康复训练;

4。监护人或近亲属同意接受康复指导并配合专业人员的康复服务工作。

对话・王彤(北京市残联康复部副主任)

目标是促进家属接患者回家

记者:开展此次居家康复工作的目标是什么?

王彤:希望通过对精神残疾人开展认知功能训练、社会交往能力训练、生活技能训练,帮助他们改善精神疾病预后,重返社会。

记者:家庭接纳精神病患者存在什么样的难题?

王彤:精神病患者出院后的3至6个月容易复发,一旦复发治疗起来难度更大,对一个家庭来说是很大的精神和经济负担,因为回家后需要专人照料,所以有的家属不愿意接回去。我们此次的试点工作启动后既会促进家属把患者接回家,也会解脱家庭的康复看护负担。

记者:精神病患者的治疗花费大概是多少?

王彤:平均每月住院费用在3000至6000元不等,回到家后基本医疗费用每个月1500元左右,这还不算相关基础病的服药治疗费用。目前社区康复以智力障碍患者为主,由于社会偏见,精神障碍患者也缺少专门的康复机构和人员、机制。

记者:目前本市有多少精神病患者?

王彤:卫生局统计本市共有重型精神障碍患者6.3万人,其中持证的大概有4.3万人左右,这其中只有1.2万人在社区的温馨家园接受康复训练。

记者:今后试点全市推广,专业康复技术力量是否足够?

王彤:目前,康复指导工作由社区精神康复人员承担,今后我们将发展志愿者和社会工作者的力量,扩大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范围,让更多有爱心的人士能参与到这项工作当中来。这样也能增强公众对精神疾病的了解,消除社会对精神病人的歧视。毕竟,精神病人只要按时服药就是安全的,市民无须恐慌。

(责任编辑:贝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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