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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厅:广东将降低医保个人自付比例

2008-05-30 09:03:56  来源:家庭医生在线论坛    转载

  广东省财政厅厅长刘昆昨日在向省人大常委会作报告时透露, 2008 年广东将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设,降低住院和特定门诊报销的起付标准,提高最高支付限额标准,降低个人自付比例,提高统筹基金的支付比例。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排全国首位

  刘昆在其《关于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 2007 年度决算和 2008 年第 1 季度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中透露, 2007 年全省社会保险基金(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收入 911.8 亿元,比上年增加 138.51 亿元,增长 17.91% ;基金支出 514.66 亿元,比上年增加 85.31 亿元,增长 19.87% 。当年社会保险基金结余 397.14 亿元;滚存结余 1758.3 亿元,比上年增长 29.18% 。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及基金结余总量继续位居全国首位。

  刘昆表示, 2007 年广东社保工作主要存在两大问题:一是经济欠发达地区养老保险参保缴费率(缴费人数占参保在职职工的比例)偏低。由此直接影响了养老保险费的收入,因而在基金支付刚性增长的情况下,越来越多城市的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困难。二是全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累计积累偏多,影响了基金发挥效用。 2007 年末全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累计结余 382 亿元,相当于 2007 年全年医疗保险支出的 2.8 倍,特别是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占了近 80% 。一方面基金大规模沉淀,另一方面群众反映看病报销比例低。

  年内启动地方养老保险试点

  刘昆透露, 2008 年,广东将力争全省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的人数分别达到 2350 万、 1380 万、 2080 万、 2130 万和 750 万。城镇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达到 500 万人,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达到 200 万人。

  他表示,广东还将在 2008 年启动地方养老保险试点,并着手研究和制定省级统筹方案,完善并实施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接续。同时,还将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建立社区门诊医疗统筹,并降低住院和特定门诊报销的起付标准,提高最高支付限额标准,降低个人自付比例,提高统筹基金的支付比例。(记者文远竹 通讯员任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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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尹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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