磺胺硫脲Sulfathiourea

更新时间:2025-06-21 00:36:35
编码XM4L44

核心定义

一、药物基本属性

  • 药品分类:化学药品(合成抗菌药)
  • 来源与性状
    • 定义:磺胺硫脲(Sulfathiourea)是一种人工合成的磺胺类抗菌药物。其化学结构基于磺胺母核(对氨基苯磺酰胺),其中一个氢原子被硫脲基(-NH-CS-NH₂)取代。该取代基是其区别于其他磺胺药的关键特征。
    • 历史:磺胺硫脲是磺胺类药物发展早期(约1940年代)被合成和研究的品种之一。与其他磺胺药(如磺胺嘧啶、磺胺甲噁唑)相比,其抗菌谱相对较窄,且临床应用中观察到相对较高的不良反应发生率,特别是血液系统毒性(如粒细胞缺乏症)。
    • 性状:通常为白色或类白色结晶性粉末。微溶于水,可溶于稀酸或稀碱溶液。
  • 管理级别
    • 级别:非管制处方药(普通处方药)(Rx-G) - (历史状态,当前无合法应用)
    • 原因
      1. 药理作用与风险:作为磺胺类抗菌药,其主要作用机制是竞争性抑制细菌的二氢叶酸合成酶,干扰细菌叶酸代谢,从而抑制细菌生长繁殖。磺胺类药物整体因其潜在的严重不良反应(如过敏反应、血液系统毒性、肝肾损伤、结晶尿等)通常被列为处方药管理,需要在医生监督下使用。
      2. 无特殊依赖性:磺胺硫脲本身不具有成瘾性或依赖性潜力,不属于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或放射性药品范畴。
      3. 非OTC属性:其抗菌作用和潜在的不良反应决定了它不适合作为非处方药(OTC)由患者自行购买使用。
      4. 当前状态重要提示: 磺胺硫脲因其相对较高的不良反应风险(尤其血液毒性)和更优效、更安全的抗菌药物(包括其他磺胺药及后续的抗生素)的出现,已在全球范围内基本被淘汰,不再作为临床常规用药。因此,虽然其历史管理属性是Rx-G,但目前已无合法临床应用
  • 临床价值
    • 分类:历史药物(H),具体为自然淘汰药(H2),并属于无合法临床应用药物(U)
    • 原因
      1. 疗效局限性与不良反应:与同期及后续开发的磺胺类药物(如磺胺嘧啶、磺胺甲噁唑)和抗生素(如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相比,磺胺硫脲的抗菌谱相对较窄,疗效不具优势。更重要的是,其血液系统毒性(尤其是粒细胞缺乏症)的发生率被认为高于其他常用磺胺药,风险效益比不佳。
      2. 更优药物的替代:随着广谱、高效、安全性更好的磺胺类药物(常与甲氧苄啶联用以增效)以及各类抗生素(β-内酰胺类、大环内酯类、喹诺酮类等)的广泛应用,磺胺硫脲在临床治疗中的地位迅速丧失。
      3. 缺乏现代应用基础:无充分、可靠的现代循证医学证据支持其在当前医疗实践中的有效性、安全性和必要性。未列入任何国家或国际权威机构(如WHO)的基本药物目录,也未在现代药典(如中国药典、USP、EP)中作为法定药品收载。
      4. 退出市场:制药企业已停止生产和销售该药品,全球主要药品监管机构(如中国NMPA、美国FDA、欧洲EMA)未批准其作为治疗药物上市或已撤销其上市许可。因此,它属于无合法临床应用药物(U)

二、核心功效与临床应用

  • 历史核心功效:磺胺硫脲与其他磺胺类药物类似,具有抑菌作用(主要针对革兰氏阳性菌和部分革兰氏阴性菌)。
  • 历史临床应用
    • 曾尝试用于治疗由敏感菌引起的泌尿道感染(但疗效和安全性不如磺胺异噁唑等)。
    • 可能曾局部尝试用于某些皮肤黏膜感染(同样因安全性和更优药物出现而被淘汰)。
  • 当前状态磺胺硫脲在现代临床实践中已无合法、常规的临床应用价值。其历史适应症已被更安全有效的抗菌药物所取代。不应再处方或使用该药物进行任何疾病的治疗。

三、使用禁忌与注意事项

  • (基于历史文献和磺胺类药物共性推测,强调该药已淘汰)
  • 副作用 (历史报告及磺胺类共性):
    1. 血液系统毒性:这是磺胺硫脲最突出的、导致其被淘汰的关键不良反应
      • 粒细胞缺乏症:发生率较高,可危及生命。
      • 再生障碍性贫血
      • 血小板减少症
      • 溶血性贫血(尤其在G6PD缺乏患者中)
      • 高铁血红蛋白血症
    2. 过敏反应
      • 皮疹(包括固定性药疹、麻疹样疹、荨麻疹)
      • 药物热
      • 血清病样反应
      • 剥脱性皮炎
      • Stevens-Johnson综合征 (SJS) / 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 (TEN):严重且可能致命的皮肤黏膜反应。
    3. 泌尿系统损害
      • 结晶尿、血尿
      • 少尿、无尿
      • 肾绞痛(因药物或其乙酰化代谢物在酸性尿中溶解度低,形成结晶堵塞肾小管)
    4. 肝损害:黄疸、肝酶升高、肝炎。
    5. 胃肠道反应:恶心、呕吐、腹泻、食欲不振。
    6. 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头痛、头晕、乏力、失眠。
    7. 其他:甲状腺肿大(曾有报道硫脲基团可能影响甲状腺功能)。
  • 禁忌与风险:
    1. 绝对禁忌
      • 已知对磺胺硫脲或任何磺胺类药物过敏者。
      • 妊娠晚期(临近分娩)及哺乳期妇女(磺胺类可透过胎盘屏障并分泌入乳汁,增加新生儿核黄疸风险)。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
      • 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G6PD)缺乏症患者(高溶血风险)。
      • 卟啉症患者。
      • 鉴于其严重血液毒性风险和高淘汰状态,任何临床情况均视为禁忌使用。
    2. 相对禁忌/高度谨慎
      • 有磺胺类药物过敏史或其他药物过敏史者。
      • 轻中度肝肾功能不全者(如需使用其他磺胺药,需调整剂量并密切监测,但磺胺硫脲本身已淘汰)。
      • 新生儿及2个月以下婴儿(肝肾功能不成熟,易致核黄疸)。
      • 老年人(肝肾功能可能减退,易蓄积中毒)。
    3. 重要风险与注意事项(历史角度):
      • 血液毒性监测极其重要。使用期间(即使短期)必须严密监测全血细胞计数(CBC),警惕粒细胞缺乏等严重反应的出现。出现发热、咽痛、苍白、瘀点等感染或出血征象应立即停药就医。
      • 过敏风险:磺胺类药物交叉过敏常见。首次用药即可能发生严重过敏反应(如SJS/TEN)。出现皮疹应立即停药。
      • 结晶尿预防大量饮水(保证每日尿量>1.5L),碱化尿液(如合用碳酸氢钠)可增加药物及代谢物溶解度,减少结晶形成和肾损害风险。肾功能不全者风险更高。
      • 光敏反应:部分磺胺药可引起光敏性皮炎,应避免过度日光暴露。
      • 药物相互作用:可能增强口服抗凝药(华法林)、口服降糖药(磺脲类)、苯妥英钠、甲氨蝶呤等药物的作用或毒性(竞争血浆蛋白结合位点或抑制代谢)。可能拮抗青霉素类药物的杀菌作用。
      • 交叉过敏:对磺酰脲类降糖药、噻嗪类利尿剂、呋塞米、碳酸酐酶抑制剂等含磺酰胺基的药物也可能过敏。

重要医疗建议强调:

  • 磺胺硫脲(Sulfathiourea)是一种已被临床淘汰多年的历史药物,因其显著的血液系统毒性(尤其是粒细胞缺乏症)及其他不良反应,在现代医疗实践中已无合法临床应用价值。
  • 绝对不应再尝试使用该药物进行任何疾病的治疗。
  • 如需抗菌治疗,请务必咨询专业医生或药师,选择当前安全、有效且经过批准的抗菌药物。医生会根据感染类型、病原体、患者具体情况(年龄、肝肾功能、过敏史等)制定最合适的个体化治疗方案。
  • 患者切勿自行购买或使用任何来源不明的药物。

参考文献

  1. Goodman & Gilman's The Pharmacological Basis of Therapeutics (历史版本,如第4-6版,约1960s-1970s). McGraw-Hill. (标准药理学参考书,记载早期磺胺类药物信息,包括磺胺硫脲的药理作用和不良反应概述)。
  2. Martindale: The Extra Pharmacopoeia (历史版本,如第25-27版,约1960s-1980s). The Pharmaceutical Press. (综合药物词典,记录已淘汰药物的历史信息、化学性质、曾用适应症及不良反应)。
  3. Domagk, G. (1935). Ein Beitrag zur Chemotherapie der bakteriellen Infektionen. Deutsche Medizinische Wochenschrift, 61(7), 250-253. (磺胺类药物奠基性研究,虽未直接涉及磺胺硫脲,但提供磺胺类背景)。
  4. Lehr, D. (1957). Clinical Toxicology of Commercial Products. Williams & Wilkins. (早期毒理学著作,可能收录磺胺硫脲的毒性案例)。
  5.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WHO). WHO Model List of Essential Medicines (历年版). (从未收录磺胺硫脲,反映其非首选和最终淘汰地位)。
  6. 中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NMPA) / 国家药典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历年版). (未收录磺胺硫脲,表明其非法定药品)。
  7. U.S.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FDA). Drugs@FDA Database. (无磺胺硫脲的批准信息,确认其在美国未上市或已撤市)。
  8. European Medicines Agency (EMA). Human medicines - Scientific guidelines. (无磺胺硫脲相关评估或上市许可信息)。
  9. Review articles on the history and adverse effects of sulfonamides (e.g., in journals like Clinical Infectious Diseases, Drug Safety), which typically mention the class toxicity and the withdrawal/obsolescence of specific members like sulfathiourea due to safety concerns. (综述类文章会提及磺胺类药物整体毒性及因安全性问题被淘汰的具体品种)。

注意: 由于磺胺硫脲是已被淘汰多年的药物,现代核心药理学、治疗学教科书和权威指南(如热病指南)已不再提及该药的具体信息。以上参考文献侧重于证明其历史存在、药理分类、被淘汰的原因(严重不良反应)以及当前无合法临床应用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