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伐布雷定Ivabradine
编码XM09Q3
核心定义
一、药物基本属性
- 药品分类
化学药品(特异性窦房结电流抑制剂)。 - 来源与性状
伊伐布雷定为人工合成的苯并氮杂䓬类化合物,临床常用剂型为盐酸伊伐布雷定片,呈白色或类白色薄膜衣片。其通过选择性抑制窦房结起搏电流(If通道),降低静息和运动状态下的心率,不直接影响心肌收缩力或血压。 - 管理级别
处方药(Rx-G,非管制类)。原因:需医生处方,但未列入麻醉、精神或毒性药品管制目录。 - 临床价值
首选药(F)或替代药(A)。原因:作为慢性心力衰竭患者心率控制的优选药物,尤其适用于β受体阻滞剂禁忌或不耐受者,可改善左心室功能及预后(基于SHIFT试验证据)。
二、核心功效与临床应用
- 降低静息及运动心率:适用于窦性心律且心率≥75次/分钟、伴左心室收缩功能障碍(LVEF≤35%)的慢性心力衰竭患者(NYHA II-IV级)。
- 联合治疗:与β受体阻滞剂联用,增强心率控制效果;单用于无法使用β受体阻滞剂者。
- 精准干预:针对心率过快引发的心肌耗氧增加,减少心衰恶化风险。
三、使用禁忌与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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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常见:光幻视(14.5%,表现为闪光、光环或视觉暂留)、心动过缓(3.3%)。
- 严重风险:房颤发生率增加(风险比1.26)、严重心动过缓(≤40次/分钟,发生率0.5%)、QT间期延长相关心律失常(如尖端扭转型室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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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与风险
- 绝对禁忌:静息心率<70次/分、严重低血压(<90/50 mmHg)、二度以上房室传导阻滞、病态窦房结综合征、重度肝功能障碍、妊娠及哺乳期。
- 相对禁忌:NYHA IV级心衰(数据有限)、色素性视网膜炎(潜在视网膜功能影响)。
- 药物相互作用:禁止联用维拉帕米或地尔硫䓬(加重心动过缓);慎与胺碘酮或延长QT间期药物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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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人群
- 老年患者:起始剂量减半(2.5 mg bid),密切监测心率。
- 肾功能不全:肌酐清除率≥15 mL/min无需调整,<15 mL/min谨慎使用。
参考文献
- 伊伐布雷定说明书(2024年更新版)。
- SHIFT临床试验数据(Lancet, 2010)。
- 欧洲心脏病学会(ESC)慢性心力衰竭管理指南(2023)。
- 药物安全性监测报告(FDA Adverse Event Reporting System)。
提示:具体用药需在心血管专科医生指导下进行,根据动态心电监测和临床评估调整剂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