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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捐器官家属获捐31万元 其中25万遭学校转捐

2013-07-15 10:23:59      家庭医生在线

山东聊城一个15岁少年去世后捐献器官救5人,学校为其贫困的家庭募捐31万元,在给了家属6万元后,学校却将剩下的25万余元转捐给了当地慈善总会。“不合情理”的转捐,伤透了家属的心。学校转捐的原因是什么?红十字会不敢要的一笔钱,当地慈善总会为何收了不肯退?记者就此进行了调查。

获捐家庭仅获1/5善款

两年来的疾病和家庭变故,让22岁的大学生闫淑青饱受病痛和悲痛。而两个月前的一笔捐款,再次让她和父母备感寒心。

闫淑青是聊城大学大三学生,两年前查出尿毒症,辗转多地求医,等待肾源进行移植手术。3月13日,闫淑青的亲弟弟闫森,因急发脑出血住进医院。在得知闫森没有生还的希望后,闫森父母同意孩子身故后捐献器官挽救他人生命。除了将一个肾脏移植给姐姐外,另一个肾脏、一个肝脏共挽救了两个人的生命,两个眼角膜使两名患者重获光明。

为了不影响闫淑青的治疗和康复,家人瞒着弟弟去世的消息。手术后的闫淑青告诉记者:“等病好了,最希望的就是和家人一起分享康复喜悦。”一个月后,她才知道肾源来自永世相隔的亲弟弟。(见本报3月21日第十三版报道)

考虑到这个家庭的不幸,闫森生前就读的聊城市文轩中学开展了捐款活动,短短几天募得31万元。

然而,捐款的最终去向却令人匪夷所思。5月28日,闫淑青的父亲闫玉房突然收到一封文轩中学发来的快递,被告知在分两次给闫淑青支付6万元治疗费后,剩余25万元善款全部捐赠给聊城市慈善总会。

一位参与捐款的家长得知此事后,一脸诧异:“我们都以为他家早拿到钱了呢。”

学校说法矛盾重重

闫森家属收到的学校告知书只有短短两行字:“闫淑青:鉴于你已出院,我们全体师生捐款的目的已达到,现商议决定终止对你的捐助,剩余善款全部捐赠给聊城慈善总会。特此告知。”下面附有35个家长委员会代表和师生代表的签字。

记者注意到,学校所说的“捐款的目的”,前后表述不一。至于“目的已达到”的说法,更让人存疑。

在3月20日学校发出的《爱心捐助倡议书》中,号召全体师生“向这个正在经历着苦难的不幸而伟大的家庭伸出援手,以告慰逝者,温暖生者。”由此不难看出,捐款是面向闫森家庭的。最后捐款却并未尽数交给闫家。

3月26日,学校把正处在丧子悲痛中的闫玉房叫去,和他签订一份《捐款协议书》,第二条规定“所捐款项用于闫森同学患尿毒症姐姐闫淑青的医院治疗费用。”目前闫淑青只做完器官移植手术,将来还要复查、服药以及定期治疗。治疗未完,花钱不止,学校“目的”又如何“达到”?

郑荣凯法律服务所律师任巧认为,捐款是无偿的赠予行为,但这种赠予是有条件的,即用于闫淑青本人治病和家庭。在目的没有达到、条件没有达成的情况下,赠予不能撤销。

“学校是捐款的发起人,但不是捐款的所有权人,捐款的所有权人应该是参与捐款的全体师生和家长。转捐行为应该让每一个师生都知道并且同意。目前看,大部分师生和家长并不知情。”任巧说。

聊城慈善总会拒“退款”

学校出具的《关于全体师生所捐善款的处理决定》说,根据《捐款协议书》第六条,如捐款目的达到后,捐款还有剩余,则学校全部转给红十字会。让人不解的是,当地红十字会“不受理”的这笔捐款,聊城市慈善总会接受了。

学校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我们与红十字会联系,红十字会说其人手少,工作忙不受理我们的转捐。我们又联系了慈善总会,慈善总会非常支持我们的工作,愿意接纳我们的转捐,并答应可以视情况继续关注此事。”但该市红十字会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说,红十字会之所以不收,是考虑到学校并不是这笔钱款的所有权人。

聊城文轩中学办公室负责人说:“这些都是按协议执行的,但有些问题没必要过多地对外界公布。如果需要救助,闫森家长可向慈善总会申请。”

闫森的母亲王万荣告诉记者,慈善总会一位叫于栋的工作人员对她说,“不管是谁捐款,我们都得要,要了可以捐给那些更困难的人。”记者就此拨通于栋的电话,于栋承认:“我们的系统排查是有问题,但捐款一旦进入慈善总会,就不能再退出。”

让王万荣不解的是:孩子没了,还捐献了器官,也算为社会做了贡献;好心人的捐款,为什么却被挪走?一位参与捐款的家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对学校和慈善总会的做法,不以为然。他说:“他们做的,让逝者寒心,让聊城蒙羞。”

本报将继续关注此事进展。

相关阅读:

17岁独子不幸死亡 父母识大义捐子器官救活4人

17岁的荆州男孩艾鑫(化名)因病脑死亡,父母含泪为儿子做出捐献器官的决定。昨天,艾鑫的器官被移植到4位病患者体内,他的生命以另一种方式延续。

艾鑫是一名高二学生,2011年,他突然走路摇晃,无故摔倒,到医院确诊为脑部血管畸形,需要开颅手术。为给儿子手术,在武汉建筑工地打工的父母,卖掉房子,四处借债。2011年、2012年先后两次手术,但效果都不理想,今年5月,病情恶化,艾鑫被送至武汉大学人民医院抢救。

不忍少年的父母每天睡在ICU病房外的长凳上,该院泌尿外科副主任医师陈志远屡开“后门”,让他们近距离接触儿子。“每次进去,明知儿子听不见,他们仍然喊着他的小名,轻抚儿子的脸。”陈志远说,等到这对父母慢慢接受儿子即将逝世的事实后,淳朴的夫妻便决定让儿子的器官去救有需要的人。

武汉市红十字会捐赠中心主任骆刚强说,艾鑫父母都是特别纯朴老实的人,话很少,捐献意愿却很坚定。问他是否确定捐献,他们就点头,问有没有什么困难和想法,他们就摇头。

10日上午,经专家判定,艾鑫已进入脑死亡状态。当晚10点半,艾鑫便被送入手术室。捐献前,所有医护人员,为艾鑫默哀致敬。至昨天早上8点左右,艾鑫捐出的器官被分别移植给4位患者:一位52岁的扩张性心肌病患者,若不接受心脏移植,最多只有两个月生命;一位39岁的肝癌晚期患者;两名40多岁的尿毒症患者。

延伸阅读:

孕妇脑死亡无偿捐器官 早产宝宝治疗费筹不齐

5月24日,准妈妈谢清因后脑大出血昏迷,经抢救无效被宣布脑死亡。5月31日,已经在母体里呆了7个月的宝宝被剖腹产取出,而丈夫李召祥在征得妻子双亲同意后,捐出两枚肾脏、一枚肝脏和一对眼角膜,总共让5名患者受益。不过早产的宝宝,仍拖欠深圳光明新区人民医院数万元医疗费。

在捐赠器官后,谢清的肾脏与肝脏已经让三名患者延续宝贵的生命,两枚眼角膜已经让两名患者重见光明。

但7月大的宝宝因为早产而身体孱弱,每天都需要特殊治疗和看护,一天的医疗费就达到2500元,对于这个家庭来说,无疑是天文数字。雪上加霜的是,因为因为谢清的抢救和治疗,这个家庭已经拖欠了医院五万多元,深圳红十字会器官捐赠协调员植先生透露,这笔欠款将由深圳红十字会协调解决,希望爱心人士也能关心早产宝宝后续的治疗。

而谢清的丈夫李召祥表示,自己一直在工地打临工,收入微薄,月薪不足2000元,而目前加上好心人捐赠的数千元和全家的积蓄已经用在宝宝的治疗费用上,但难以为继,仍然拖欠医院两万元,加上孩子恐怕还需要后续治疗,目前已经举债度日,但仍觉得力不从心。光明新区人民医院相关负责人透露,目前会尽量减免费用,帮助这个家庭渡过难关。也呼吁市民能献爱心,让这个家庭能脱离困境。

(责任编辑:贝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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