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幻剂Hallucinogens
编码XM4SV9
子码范围XM07Y4 - XM9WX3
核心定义
一、药物基本属性
- 药品分类
化学药品(半人工合成致幻剂)。 - 来源与性状
麦角酸二乙基酰胺(LSD)是以麦角真菌中的麦角酸为前体,通过化学合成制得。纯净状态下为无色、无味、微苦的固体,常温下稳定,但对紫外线、氧气和氯敏感。其典型剂量极低(约100微克),常以吸附于吸水纸(如“邮票”状)或溶解于液体形式存在。 - 管理级别
管制处方药(Rx-C2.1),依据《精神药品品种目录(2013版)》,因其具有极强致幻性、高滥用潜力及严重精神危害,被列为第一类精神药品。 - 临床价值
无合法临床应用(U)。LSD无任何合法医疗用途,且因滥用风险极高,被严格禁止用于临床治疗。
二、核心功效与临床应用
- 非法滥用特性
LSD通过激活5-羟色胺受体,引发强烈幻觉、感知扭曲及自我意识紊乱。其作用持续4-12小时,可导致短期精神分裂样症状(如幻视、幻听)及长期心理创伤。 - 历史研究
早期曾探索用于精神疾病研究,但因不可控风险及伦理问题被终止。目前仅存于非法娱乐性使用场景。
三、使用禁忌与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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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急性反应:心跳加速、血压升高、瞳孔扩大、焦虑、恐慌、自残或攻击倾向。
- 长期危害:持久性知觉障碍(HPPD)、记忆损伤、染色体异常(可能导致流产或胎儿畸形)。
- 精神后遗症:抑郁、自杀倾向、暴力行为及精神分裂症样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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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与风险
- 绝对禁忌:孕妇、精神病史者、心血管疾病患者及未成年人。
- 特殊风险:皮肤接触即可吸收,无需口服;隐蔽性强(如“邮票”形态),易被青少年误用。
- 法律后果:走私、贩卖或持有LSD均构成刑事犯罪,无论剂量大小。
警示与建议
- 识别与防范:警惕伪装成贴纸、纸片或糖片的可疑物质,避免接触不明来源物品。
- 紧急处理:误触或误用后需立即就医,并配合毒理检测及心理干预。
- 法律合规:任何涉及LSD的行为均需向执法部门报告,避免法律追责。
重要声明:LSD无合法医疗用途,滥用后果严重,所有医疗建议需由专业医生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