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医生在线首页 > 健康资讯 > 权威发布 > 正文

保护见义勇为者权益措施出台:不让其自付医疗费

2012-08-01 09:21:44  来源:京华时报    转载

  国务院日前下发首个国家层面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的规范性文件。昨天,民政部等7部门召开视频会议,细化落实具体措施。民政部部长李立国表示,“原则上不让见义勇为者支付一点医疗费”。

  重点做好医疗救治

  民政部部长李立国表示,目前见义勇为人员保护还缺乏规范统一的界定、各地抚恤补助标准差异较大,一些见义勇为者权益得不到保障,很大部分原因是确认环节出现障碍。对此,《意见》首先明确“公民在法定职责、法定义务之外,为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挺身而出的”,为见义勇为行为。

  《意见》还明确权益保护六大方面,涉及基本生活、医疗救治、扶持就业、子女教育、住房保障及伤亡人员抚恤补助。李立国表示,重点要做好供养服务、社会救助等工作,在医疗救治方面,“原则上不让见义勇为者支付一点医疗费”。

  杜绝拒绝救治发生

  卫生部医政司副司长郭燕红表示,对见义勇为负伤人员,医疗机构必须坚持“先救治、后付费”原则,决不允许因费用问题而拒绝救治的情况发生,急危重症要优先救治,为见义勇为负伤人员提供积极、合理的救治方案,必要时组织权威专家会诊,重视早期康复治疗,尽最大努力挽救生命,最大程度保护其健康权益。

  相关案件快侦快办

  公安部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蔡安季表示,见义勇为过程中的不法侵害案件,要实行领导包案、快侦快办,对报复、侵害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属的案件,依法从重打击、从严惩处,最大限度震慑犯罪分子。公安系统要成为见义勇为工作的推动者和保护者。

相关阅读:

老人突发心脏病瘫坐在地 2名帅哥医生路遇急救

南京“最帅医生”街头传递正能量续 称做分内之事

(责任编辑:陈宗银 )

相关推荐

文章关键词:

食药监管总局:2014年共收到死亡不良事件报告98份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20日发布国家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年度报告。报告显示,2014年,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共收到死亡不良事件报告98……详细>>

安徽:五十三种疾病不输液 剖宫产手术需报告和评审

国家卫计委12日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安徽综合医改有关情况。安徽统筹推进医保、医药、医疗联动改革,最大限度释放改革红利,群众获得感不断提升……详细>>

最新研究:电动吻合器有助于降低胸腔镜肺癌手术中的出血并发症发生率

日前,在一项发表于同行评议期刊《治疗进展》的研究中,研究人员首次在针对肺癌的电视辅助胸腔镜手术(VATS)中评估了电动与手动吻合器两种技……详细>>

人死医院赔不能成惯例 应遵循公平正义原则

见死不救是道德问题,但能否救活是科学问题。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既要维护患方的利益,也要维护医方的利益,而不应牺牲公平正义原则详细>>

问脉中国基本药物制度:不完全符合群众用药习惯

自去年8月以来,有关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各项政策陆续出台,相关省份开始试点,对列入名录的药物实施零差率销售。详细>>

  • 王昊飞

  • 胡锦兴

  • 林兆原

  • 黄伟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