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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被艾滋”“被痊愈”不能再“被愚弄”

2009-08-20 09:52:29  来源:家庭医生在线论坛    转载

  “被艾滋”“被痊愈”有望成为新的网络流行说法。2003年,甘肃省天水市瓦寨村村民李建平的邻居患艾滋病,李建平参加血液采样后也被通知感染艾滋病,他因此遭受了各种痛苦。4年之后,疾控中心宣布李建平艾滋病痊愈。

  李建平从“被艾滋”到“被痊愈”,由此造成的心理创伤和生活变化,确非常人所能体味。而制造这一荒唐之事的两级疾控部门,在漫长的4年中,尽管早就知道检测结果有误,有多次机会告知真相,但他们无意去履行这样的义务,而是逃避责任、隐瞒真相。

  我们善意且宽容地说,“被艾滋”在一定程度上还是情有可原的,毕竟检测结果难免出现误差,谁也不能保证百分之百的准确。但是,发现错误后刻意隐瞒,坚持不予纠正,反而说患者“病好了”,让李建平“被痊愈”,就是推卸责任、欲盖弥彰。此种做法完全是对李建平和公众智商的蔑视。

  从“被艾滋”到“被痊愈”,不难读出个中三味。血液采样却不出检测报告,表明当地疾控中心缺失基本的医疗检测程序,不合基本医疗规范,工作流程很不严谨,出现误诊也就毫不奇怪了,此其一。早知检测结果而不及时告知,表明疾控中心对患者的权益严重漠视,此其二。真相大白却死不认错,坚持“病好了”的说法,表明疾控中心没有认错的态度和勇气,是在愚弄公众,此其三。

  与公众生命和福祉息息相关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由此深思该如何尽职尽责。误判、误诊有可能影响的是一个人的一生或生命;明知有错而不及早更正,将严重挫伤患者和公众的信任,损害的是医疗卫生部门的形象和公信力,这笔账很容易算清楚。医疗卫生机构如果还有良知和责任承担的话,是不难作出正确选择的。

  天水两级疾控中心因失职渎职制造的荒唐事,严重损害了公民的权益,上级主管部门不能听之任之不了了之,必须认真调查错误根源,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杜绝类似事件。请当地的法律援助机构帮助当事人李建平,诉诸法律途径,向相关责任部门索赔。(陈家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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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温小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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