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特指的故意自害Unspecified Intentional self-harm

更新时间:2025-05-27 22:56:14
编码PD3Z

关键词

索引词Intentional self-harm、未特指的故意自害、自我伤害、自杀,不可归类在他处者、自杀NOS
缩写未特指故意自害、未特指自伤、未特指自残
别名未特指自杀企图、未特指自损行为、未特指自残行为

未特指的故意自害的临床与医学定义及病因说明

一、临床定义

未特指的故意自害(PD3Z)是指个体通过明确意图对自身实施非致命性身体伤害的行为,其具体实施方式未被进一步分类。此类行为常作为应对强烈负性情绪(如空虚感、愤怒或解离)的适应不良策略,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皮肤切割、烧灼或撞击身体部位。尽管行为初衷多非直接追求死亡,但可能因操作失误或感染风险导致意外致命后果。


二、医学定义

医学领域将未特指的故意自害定义为生物-心理-社会多维度交互作用的结果,与情绪调节功能障碍密切相关。神经生物学研究表明,反复自害行为可能伴随内源性阿片系统激活,导致痛觉耐受性增强,进而形成通过躯体疼痛缓解情绪痛苦的病理性强化机制。该行为常与特定精神障碍共病,但亦可作为独立临床现象存在。


三、病因:心理机制

  1. 内在动机

    • 情绪调节:通过将抽象心理痛苦转化为具体躯体疼痛,实现短暂的情绪压力释放。
    • 自我惩罚:对感知到的自身缺陷或过失实施象征性惩戒,常见于过度内疚或羞耻感驱动。
    • 现实感重建:在解离或麻木状态下,通过疼痛刺激恢复身体存在感与现实连接。
  2. 精神障碍关联

    • 流行病学研究显示,自害行为与边缘型人格障碍(BPD)、重性抑郁障碍(MDD)及创伤相关障碍存在显著相关性,但非所有自害者均符合精神疾病诊断标准。

四、病因:社会环境因素

  1. 早期创伤

    • 童年期情感忽视、躯体虐待或性虐待史是核心风险因素,可能损害个体情绪应对能力。
  2. 社会功能受损

    • 社交技能缺陷、同伴关系冲突及社会支持网络薄弱易诱发行为发生。
  3. 亚文化影响

    • 特定青年亚文化群体可能将自害行为误读为情感联结或身份认同的表达方式。
  4. 物质使用障碍

    • 中枢神经系统抑制剂(如酒精)可降低行为抑制能力,增加自害冲动转化为行动的风险。

依据来源:ICD-11编码指南及相关心理学文献综述。

请注意,上述内容基于现有医学和心理学文献综合整理,旨在提供一个全面的理解框架。具体个案的诊断和评估应由专业医疗人员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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