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8岁老人透析时心脏骤停护士竟不敢救?

国内资讯 / 热点新闻责任编辑:玄同非鱼​2026-01-25 09:30:01 - 阅读时长5分钟 - 2281字
南京78岁尿毒症患者透析时心脏骤停,护士因权限不足未能及时抢救导致患者深度昏迷。血透患者是心血管事件高危人群,需配备急救团队和设备以提高生存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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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岁老人透析时心脏骤停护士竟不敢救?

近期,南京一位78岁尿毒症患者的悲剧,将血液透析(尤其是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CRRT)中的急救漏洞推至公众视野——这位老人已依赖CRRT维持生命3年,每周需进行3次、每次4-6小时的治疗,事发当天是他当月的第8次CRRT。治疗进行到第2小时时,患者突然出现烦躁不安、双手紧抓床栏的症状,护士刚要询问不适,患者便头歪向一侧、意识丧失,心电监护仪瞬间跳出“室颤”波形——这是心脏骤停的致命信号。

负责监护的护士第一时间冲过去拍喊患者,同时抓起电话拨打医生办公室,但她的双手止不住发抖:她清楚室颤必须立即除颤,也知道肾上腺素能提升心率,但按照医院《护理操作权限手册》,除颤仪使用需主治医师口头指令,肾上腺素给药需医生开纸质医嘱。更棘手的是,患者所在的3号CRRT单元并未配备除颤仪,最近的一台在走廊另一端的内科诊室,护士跑过去取设备花了2分钟,返回后又因“未接到医生确认”不敢开机——等医生从5楼办公室赶到现场,已经是患者心跳停止后的第12分钟。此时,患者的瞳孔早已散大,即使立即进行胸外按压和除颤,脑损伤也已不可逆转,最终陷入深度昏迷。家属捧着患者术前还攥在手里的降压药哭问:“为什么护士明明在旁边,却要等医生来才敢救人?”

这起悲剧的背后,是血透患者天然的高风险与急救响应滞后的尖锐矛盾。作为心血管事件的“极高危人群”,血透患者的身体早已因长期尿毒症陷入内环境紊乱:肾功能衰竭导致钾离子无法排出,高钾血症会直接引发心肌细胞去极化异常,像“电流短路”一样诱发室颤;CRRT治疗中持续清除水分和毒素,若每小时脱水量超过体重的1%,低血压风险会飙升3倍——而低血压会导致冠脉灌注不足,相当于“心脏的氧气管道被掐断”。据中国血液净化质控中心2023年的数据,全国血透患者中,每年因心血管事件死亡的比例高达42%,其中60%的死亡发生在透析治疗过程中。对这部分患者而言,“黄金4分钟”不是模糊的医学概念,是“晚1分钟就少10%生存希望”的生死线——医学共识明确,心脏骤停后每延迟1分钟抢救,生存率下降7%-10%;延迟超过10分钟,脑损伤风险升至90%以上,即使挽回生命,也可能成为“植物人”。

但在这起事件中,本应“无缝衔接”的急救流程,却被层层权限壁垒拆解:护士因“没有权限”不敢自主操作,透析单元因“设备配置不足”无法及时施救,医生因“不在现场”错过最佳时机——而这一切,都直接违反了2021版《血液净化标准操作规程》中“CRRT治疗需配备‘1医1护’全程监护、每个透析单元需备齐除颤仪及急救药箱”的明确规定。更令人揪心的是,事发时该透析中心仅安排1名护士负责3台CRRT设备,主治医师正在办公室处理另一位患者的透析并发症,根本无法做到“每30分钟巡视一次”——当患者出现早期烦躁症状时,护士刚好在隔壁单元处理另一位患者的透析器凝血问题,等她返回时,患者已经失去意识。

护士的“不敢救”,本质上是医疗体制中层级授权的僵化与急救时效性的冲突。多位肾内科护士坦言,她们日常培训中反复练习除颤、心肺复苏,但实际工作中最常面临的困境是“想救却不敢”:某三甲医院透析室护士曾遇到过类似情况——一位患者CRRT中突发低血压(收缩压降至48mmHg),她想推注多巴胺提升血压,但因“没有医嘱”只能等医生,等了5分钟医生赶到时,患者已经出现短暂性脑缺血发作。“我们不是不想救,是怕‘越权’——一旦用药后患者情况恶化,责任要我们自己担。”这位护士说。而医生也有苦衷:透析中心患者多、病情杂,他们不可能时刻守在每个患者身边,“但制度没给护士‘先救人再补流程’的空间”。

要补上这个致命漏洞,需要从“制度、设备、意识”三个维度系统性改进:

制度层面,需为透析室护士建立“急救白名单”——明确划定“无需医嘱即可操作”的紧急场景:当患者出现“意识丧失+室颤/室速”“收缩压<70mmHg伴头晕黑蒙”“血氧饱和度<80%且呼吸微弱”三类情况时,护士可直接使用除颤仪,或从急救药箱中取肾上腺素(1mg静推)、阿托品(0.5mg静推)等药物,用药后10分钟内补开医嘱即可。同时,CRRT治疗必须执行“1医1护”全程监护制——医院需调整排班模式,在CRRT时段安排“专职急救医生”,坐在透析单元旁的观察室,确保30秒内到达患者身边,而非让医生在办公室“远程指挥”。

设备层面,每个透析单元必须“配齐救命工具”:除颤仪需固定安装在单元墙面(标注“急救专用”),每月由设备科检查电量、电极片有效性;急救药箱需做到“每单元一个”,药品清单需包含肾上腺素、阿托品、多巴胺、硝酸甘油等,且每季度核对有效期。某肾内科专家强调:“对CRRT患者来说,除颤仪不是‘可选设备’,是‘必须的保命符’——就像消防栓不能放在楼道另一头,必须在起火的房间里。”

患者与家属层面,需主动“核查急救能力”:透析前应要求医院提供《CRRT治疗风险告知书》,明确写出“可能引发的并发症(如心脏骤停、低血压)”“透析室配备的急救团队(是否有专职医生、护士是否有急救资质)”“除颤仪等设备的位置”;若医院无法提供这些信息,或透析单元未配除颤仪,家属有权拒绝治疗——“提前问一句,可能就能避免悲剧。”

那位昏迷患者的家属至今仍在医院走廊守着,他们的手机里还存着患者事发前一天发的语音:“明天治疗完,我想喝碗粥。”这个简单的愿望,永远停在了未完成的CRRT治疗里。血透安全的核心,从来不是“守着权限按流程走”,而是“把患者的命放在流程前面”——当急救响应的优先级超越制度壁垒,当护士敢在第一时间拿起除颤仪,这样的悲剧才不会再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