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违法进行器官移植可罚10倍交易额

医药资讯 / 医药行业 / 权威发布责任编辑:家医大健康2011-04-19 09:24:07 - 阅读时长2分钟 - 635字
卫生部将于今年底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人体器官移植专项整治行动,实施督导检查并将结果通报全国。临汾长良医院因非法器官移植活动被山西省卫生厅上报,临汾市卫生局已收回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总护士长护士执业证书。专项整治针对非移植医疗机构违法违规开展手术,强调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处罚措施包括没收非法所得、处8至10倍罚款、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吊销医务人员执业证书,对责任人撤职开除,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将依法处分。
器官移植器官移植专项整治医疗机构

  到今年年底,卫生部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人体器官移植专项整治行动。卫生部也将会在各地开展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结果将在全国范围内通报。

  临汾长良医院状况已被上报

  日前,有媒体报道称,一名20多岁的湖南男子因为欠下赌债,想通过卖肾的办法偿还赌债,尽管后来他表示“不想做了”,但仍然在地下肾脏交易网络的胁迫下,在临汾长良医院被强行非法取肾。

  卫生部表示,一些非移植医疗机构违法违规开展人体器官移植手术,医疗质量和患者生命安全得不到保障,造成了非常恶劣的社会影响。

  卫生部要求,人体器官移植医师和其他医务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到非移植医疗机构开展任何形式的人体器官移植。

  根据《中国之声》报道,山西省卫生厅已经将临汾长良医院,从事非法器官移植活动的情况上报给卫生部,临汾市卫生局现在已经收回临汾长良医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还有医院总护士长的护士执业证书。

  医务人员违法将吊销执业证

  卫生部称,对于违法医疗机构,要依法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交易额8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给予医疗机构限期改正直至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处罚,同时降低或取消医疗机构等级。

  对于违法医务人员,依法吊销其执业证书;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撤职、开除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在人体器官移植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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