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尿酸钠Lyovac Sodium Edecrin

更新时间:2025-05-27 22:56:25
编码XM2C78

核心定义

一、药物基本属性

  • 药品分类
    化学药品(磺胺类衍生物)。
  • 来源与性状
    利尿酸钠为依他尼酸的钠盐制剂,呈白色或类白色结晶性粉末,易溶于水。该药物于20世纪60年代开发,作为强效利尿剂用于临床,其化学结构与呋塞米同属磺胺类衍生物,但具有独特的苯氧乙酸结构。
  • 管理级别
    非管制处方药(Rx-G)。因其通过肾脏排泄机制发挥药理作用,未涉及中枢神经系统作用或成瘾性,故不属于麻醉、精神类管制药品。
  • 临床价值
    替代药(A)。尽管利尿效能与呋塞米相当,但因耳毒性和电解质紊乱风险较高,通常作为呋塞米不耐受患者的替代选择。在顽固性水肿、急性肺水肿抢救中仍保留使用价值。

二、核心功效与临床应用

  • 作用机制
    选择性抑制肾小管髓袢升支粗段Na⁺-K⁺-2Cl⁻共转运体,减少25%钠离子重吸收,产生强效利尿效应。该作用可降低心脏前负荷,改善肺淤血。
  • 适应症
    1. 急性充血性心力衰竭伴肺水肿
    2. 肝硬化门脉高压性腹水
    3. 肾病综合征重度水肿
    4. 脑水肿的辅助脱水治疗
    5. 药物/毒物中毒的强迫利尿
  • 药代动力学
    口服生物利用度60-70%,30分钟起效,达峰时间2小时,作用持续6-8小时。静脉注射5分钟内显效,半衰期2-3小时,需重复给药时建议间隔4小时以上。

三、使用禁忌与注意事项

  • 严重副作用
    1. 耳毒性:突发感音性耳聋(与剂量相关,静脉注射发生率3-5%)
    2. 电解质紊乱:低钾血症(发生率28%)、低氯性碱中毒
    3. 肾毒性:血尿素氮升高(尤其与氨基糖苷类联用)
    4. 消化道出血:抑制前列腺素合成导致胃黏膜屏障受损
  • 绝对禁忌症
    1. 无尿型肾功能衰竭
    2. 低钾血症未纠正者
    3. 对磺胺类药物过敏史
    4. 妊娠期(FDA分类C级,可能引起胎儿电解质紊乱)
  • 剂量调整原则
    1. 肝硬化患者需减量50%(因白蛋白结合率下降)
    2. 老年患者初始剂量不超过25mg
    3. 静脉给药单次最大量50mg,24小时总量不超过200mg

临床应用警示

需严格监测血钾(每剂用药后6小时检测)、血镁水平。与地高辛联用时应维持血钾>4.0mmol/L,防止洋地黄中毒。出现耳鸣需立即停药,并给予糖皮质激素冲击治疗。


参考文献

(整合自利尿剂药理机制研究、临床用药指南及药物警戒数据)

{block name="script_global"} {block name="script"}{/blo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