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将对食品产销经营者建安全信用档案

医药资讯 / 医药行业 / 权威发布责任编辑:家医大健康2011-04-28 09:15:57 - 阅读时长1分钟 - 336字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在2011年年底前,各监管部门按系统对所有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档案。针对食品生产经营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突出问题,通知旨在严厉打击非法添加行为,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工业和信息化、商务等部门需加强行业管理,推动诚信体系建设,开展‘讲诚信、保质量、树新风’活动,引导企业树立安全发展、诚信经营理念。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等行业组织应负起行业自律责任,组织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加强内部监督、行业监督和培训,及时发现并报告问题,未能及时报告的将被通报批评。
食品产销者食品标准食品安全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在2011年年底前,各监管部门按系统对所有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当前,在食品生产经营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已成为影响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为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进一步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经国务院同意,国办就有关事项发出上述通知。

  通知要求,工业和信息化、商务等部门要加强食品生产经营行业管理,推动诚信体系建设,在食品行业开展“讲诚信、保质量、树新风”活动,引导企业树立安全发展、诚信经营的理念。

  通知还要求,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等行业组织要切实负起行业自律责任,积极组织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和内部监督,加强行业监督和培训,及时发现行业中存在的问题并报告监管部门,未能及时发现并报告的要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