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门诊不得拒接种二类疫苗 家长谨记接种各类疫苗的禁忌

医药资讯 / 健康热点 / 健康热点责任编辑:家医大健康2016-12-20 15:50:00 - 阅读时长2分钟 - 704字
陕西省卫生计生委针对部分地区二类疫苗短缺问题印发通知,要求接种门诊不得推诿接种需求,需逐人登记信息、预约接种时间并及时采购疫苗以保障供应。家长须谨记各类疫苗禁忌:卡介苗禁用于早产、低体重、发热或结核病患儿;脊髓灰质炎疫苗禁用于腹泻、发热或免疫缺陷者;百白破疫苗禁用于发热、中枢神经系统疾病;麻疹疫苗禁用于麻疹病史、过敏或发热;乙脑疫苗禁用于发热或神经系统疾患;流脑疫苗禁用于脑疾患或过敏体质;乙肝和甲肝疫苗禁用于发热、急性病或免疫缺陷。
二类疫苗陕西门诊接种疫苗接种疫苗禁忌

近期,针对陕西省部分地区接种疫苗的机构出现二类疫苗短缺的现象,陕西省卫生计生委印发《进一步做好二类疫苗接种工作的通知》,明确指出,凡到接种门诊要求接种二类疫苗的接种者,如遇疫苗缺货,接种门诊一律不许推诿,要逐人登记接种需求,预约接种时间,及时进行疫苗采购,确保二类疫苗接种。

家长谨记接种各类疫苗的禁忌

卡介苗禁忌:早产的宝宝、低出生体重的宝宝(出生体重小于2500克)、难产的宝宝应该慎种。正在发热、腹泻、严重皮肤病的宝宝应缓种。结核病,急性传染病,心、肾疾患,免疫功能不全的宝宝禁种。

脊髓灰质炎三价混合疫苗禁忌:服苗前一周有腹泻的宝宝,或一天腹泻超过 4 次者,发热、急性病的宝宝,应该暂缓接种。有免疫缺陷症的宝宝,正在使用免疫抑制剂(如激素)的宝宝禁用。对牛奶过敏的宝宝可服液体疫苗。

百白破疫苗禁忌:发热、急性病或慢性病急性发作期的宝宝应缓种。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如癫痫),有抽风史的宝宝,严重过敏体质的宝宝禁用。

麻疹疫苗禁忌:患过麻疹的宝宝不必接种。正在发热或有活动性结核的宝宝,有过敏史(特别是对鸡蛋过敏)的宝宝禁用。注射丙种球蛋白的宝宝,间隔一个月后才可接种。

乙型脑炎疫苗禁忌:发热、急性病或慢性病急性发作期的宝宝应缓种。有脑或神经系统疾患,过敏体质的宝宝禁种。

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疫苗禁忌:脑及神经系统疾患(癫痫、癔症、脑炎后遗症、抽搐等),过敏体质,严重心、肾疾病,活动性结核病的宝宝禁用。发热、急性疾病的宝宝可缓种。

乙肝疫苗禁忌:肝炎,发热,急性感染,慢性严重疾病,过敏体质的宝宝禁用。

甲肝疫苗禁忌:发热、急性病或慢性病发作期的宝宝应缓种。免疫缺陷,正在接受免疫抑制剂治疗的宝宝,过敏体质的宝宝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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