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液系统疾病什么时候需要输血?5种情况要知道

健康科普 / 治疗与康复2026-02-19 11:09:26 - 阅读时长7分钟 - 3013字
血液系统疾病患者常因急性失血、严重贫血等情况需要输血,输血需严格符合医学指征,需掌握5种适用场景,同时牢记输血注意事项与风险,所有输血决策需由医生综合评估,内容涵盖输血适用场景、判断标准及核心原则,帮助读者正确认识血液系统疾病的输血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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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液系统疾病什么时候需要输血?5种情况要知道

很多人对输血的认知停留在“外伤大出血时救命”,但对血液系统疾病患者来说,输血是更“精准”的治疗手段——它像一座临时“桥梁”,帮助患者度过疾病的急性发作期,维持身体的基本生理功能。不过,输血不是“想输就输”,需要严格符合医学指征,否则可能带来过敏、溶血等不必要的风险。今天我们就来聊一聊,血液系统疾病患者在哪些情况下需要输血,以及输血背后的医学逻辑与注意事项。

急性失血:失血量超过代偿极限时的“急救键”

血液系统疾病(如再生障碍性贫血、急性白血病等)可能导致自发性出血,比如消化道大出血、颅内出血等。成年人的总血量约为4000-5000毫升,当一次失血量超过1000毫升(约占总血量的20%)时,机体的代偿机制(如心率加快、血管收缩)已无法维持正常血液循环,会出现血压下降、四肢湿冷、意识模糊等休克症状。此时输血的核心目标是补充血容量、恢复组织灌注,临床通常选择红细胞悬液(补充携氧能力)和新鲜冰冻血浆(补充血容量与凝血因子),快速纠正休克状态。需要注意的是,输血并非急性失血的唯一选择:若失血量少于500毫升,机体可通过自身调节恢复,无需输血;若失血量在500-1000毫升之间,可先通过静脉补液扩容,再根据患者生命体征判断是否需要输血。误区:“失血后立刻大量输血”是错误的,过量输血可能增加循环负担,甚至诱发心衰,需根据失血量和患者反应逐步调整输血量。特殊人群(如老年患者、心衰患者)的输血指征会更严格,需医生精准计算输血量。

严重贫血:血红蛋白过低时的“供氧站”

血液系统疾病是导致严重贫血的常见原因,比如缺铁性贫血(慢性失血导致)、巨幼细胞性贫血(叶酸/维生素B12缺乏)、溶血性贫血(红细胞破坏过多)等。贫血的本质是血液携氧能力下降,当血红蛋白水平过低时,身体各器官会出现“缺氧反应”:大脑缺氧导致头晕、记忆力下降;心脏缺氧导致心慌、胸闷;肌肉缺氧导致乏力、活动耐力下降。临床上输血的贫血指征并非固定数值,需结合患者年龄、基础疾病综合判断:一般情况下,血红蛋白低于60g/L时,无论有无症状都可能需要输血;若患者年龄超过65岁或有冠心病、心衰等基础疾病,即使血红蛋白在60-80g/L之间,也可能需要输血以避免心脏负担过重。需要强调的是,输血只能暂时提高血红蛋白水平,不能解决贫血的根本原因——比如缺铁性贫血需补充铁剂,巨幼细胞性贫血需补充叶酸和维生素B12,否则贫血会再次复发。场景应用:一位62岁的多发性骨髓瘤患者,因骨髓造血功能被破坏,血红蛋白降到52g/L,同时伴有胸闷、无法平卧等心衰早期症状,医生会先小剂量输红细胞悬液,将血红蛋白提升到70g/L左右缓解症状,再针对骨髓瘤进行化疗。

凝血功能障碍:出血风险高时的“止血盾”

很多血液系统疾病会影响凝血功能,比如血友病(缺乏凝血因子Ⅷ或Ⅸ)、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ITP,血小板数量减少)、弥散性血管内凝血(DIC,凝血因子大量消耗)等。当凝血功能异常时,患者可能出现自发性出血,比如皮肤瘀斑、牙龈出血、关节出血,严重时甚至会出现消化道出血、颅内出血等致命情况。此时输血的目标是补充缺失的凝血成分:血友病患者需要输凝血因子浓缩剂(或新鲜冰冻血浆);ITP患者血小板低于20×10^9/L且有出血症状时,需要输血小板悬液;DIC患者需要输新鲜冰冻血浆、血小板和纤维蛋白原。需要明确的是,凝血功能障碍的治疗核心是“病因治疗”,输血只是对症支持——比如DIC患者需要先控制原发疾病(如感染、肿瘤),否则凝血因子会持续消耗,输血也无法解决根本问题。误区:“血小板低就一定要输血小板”是错误的,比如ITP患者若没有出血症状,即使血小板低于10×10^9/L,也可暂时观察,因为输入的血小板可能会被患者体内的抗体破坏,效果有限。特殊人群(如孕妇)出现凝血功能障碍时,输血方案需结合孕周调整,避免影响胎儿。

严重感染:免疫力低下时的“辅助盾”

血液系统疾病患者(如白血病、淋巴瘤)由于骨髓造血功能受抑,白细胞数量减少、功能异常,免疫力通常较低,容易发生严重感染,比如败血症、重症肺炎等。当感染严重到“常规抗生素治疗无效”或“出现感染性休克”时,医生可能会建议输静脉注射用人免疫球蛋白(IVIG)——它是从健康人血浆中提取的免疫球蛋白,含有多种抗体,可帮助患者对抗病原体,提升免疫力。需要强调的是,IVIG不是“万能消炎药”,它不能替代抗生素,只能作为辅助治疗手段;而且IVIG属于血液制品,有严格的使用指征,比如只有当患者的免疫球蛋白水平明显降低,或感染严重且对常规治疗无反应时才考虑使用。误区:“只要感染就输IVIG”是错误的,滥用IVIG不仅浪费医疗资源,还可能增加过敏、肾功能损害等风险。特殊人群(如肾功能不全患者)使用IVIG时需调整剂量,避免加重肾脏负担。

骨髓抑制:造血功能“罢工”时的“临时替代”

恶性血液系统疾病(如白血病、淋巴瘤)患者在接受化疗后,常常会出现骨髓抑制——骨髓的造血干细胞受到损伤,无法正常产生白细胞、红细胞和血小板。当骨髓抑制达到Ⅲ-Ⅳ度时,患者会面临三大风险:白细胞减少导致的严重感染、红细胞减少导致的重度贫血、血小板减少导致的致命出血。此时输血的目标是“替代骨髓的造血功能”:红细胞减少时输红细胞悬液;血小板减少时输血小板悬液;白细胞减少严重时可能需要使用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CSF)促进白细胞生成,极特殊情况才会输粒细胞(临床应用较少)。需要注意的是,骨髓抑制的恢复需要时间,输血只是“临时过渡”——比如化疗后骨髓抑制通常在2-3周后逐渐恢复,输血可以帮助患者度过这段“危险期”。另外,骨髓抑制患者的输血需结合造血生长因子使用,比如输红细胞悬液的同时,可使用促红细胞生成素(EPO)促进骨髓造血,减少后续输血需求。特殊人群(如老年患者)的骨髓抑制恢复更慢,输血的指征会更宽松,但仍需医生严格评估。

输血不是“万能药”:这些注意事项要牢记

虽然输血对血液系统疾病患者很重要,但它也有潜在风险,比如过敏反应(皮疹、瘙痒)、溶血反应(发热、腰痛、血红蛋白尿)、输血相关急性肺损伤(TRALI)等,严重时甚至会危及生命。因此,输血必须严格遵循以下原则:

  1. 严格掌握指征:所有输血决策需由血液科医生结合患者的实验室检查结果(如血红蛋白水平、血小板计数、凝血功能)和临床症状综合判断,患者及家属不要自行要求或拒绝输血。
  2. 优先成分输血:成分输血是目前临床的主流方案,即“缺什么补什么”——比如需要提高携氧能力就输红细胞悬液,需要止血就输血小板悬液,这样可以减少输血总量,降低不良反应的风险。
  3. 知情同意原则:医生会在输血前告知患者及家属输血的必要性、可能的风险和替代方案,患者及家属需签署“输血知情同意书”后才能输血。
  4. 密切观察反应:输血过程中及输血后24小时内,需密切观察患者的生命体征(如体温、血压、心率),如果出现皮疹、发热、腰痛等症状,要及时告知医生处理。
  5. 不可替代病因治疗:输血只是对症支持治疗,不能替代对血液系统疾病本身的治疗——比如白血病患者需要化疗,再生障碍性贫血患者需要免疫抑制治疗,只有控制了原发疾病,才能从根本上减少输血的需求。

血液系统疾病的输血治疗是一门“精准医学”,既需要医生的专业判断,也需要患者及家属的理解与配合。记住:输血是帮助患者度过难关的手段,而非治疗疾病的根本,规范治疗原发疾病才是恢复健康的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