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卫生领域不正之风案件将列入征信系统

医药资讯 / 医药行业 / 政策解读责任编辑:家医大健康2017-06-13 09:22:45 - 阅读时长1分钟 - 261字
国家卫生计生委于12日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公布《关于加强卫生计生系统行风建设的意见》。该意见由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要求建立卫生计生系统征信体系,将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不正之风案件的机构和个人列入征信系统并实施行业禁入制度。同时明确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包括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不准开单提成、不准违规收费、不准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不准收受回扣、不准收受患者‘红包’等,以规范医疗行为,维护行业秩序。
医药购销医药购销不正之风征信系统卫计委

据报道,国家卫生计生委12日上午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关于加强卫生计生系统行风建设的意见》。

日前,由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卫生计生系统行风建设的意见》对外公布。该《意见》明确,要建立卫生计生系统征信体系,将发生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不正之风案件的机构和个人,列入卫生计生系统征信系统,并实行行业禁入制度。

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

具体包括: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不准开单提成、不准违规收费、不准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不准收受回扣、不准收受患者“红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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