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跃:2015年版卫计委原发性肺癌诊疗规范外科部分解析

医药资讯 / 医药资讯 / 专家访谈责任编辑:家医大健康2015-01-04 10:34:50 - 阅读时长1分钟 - 490字
2015年版《肺癌诊疗规范》外科部分修订明确,在无手术禁忌证情况下推荐使用电视辅助胸腔镜外科(VATS)等微创技术。研究证实,VATS用于I期肺癌患者时,副反应小、住院时间短,预后与开胸手术无显著差异。手术方案依据患者身体状况制定:可行解剖性肺切除术(包括肺叶切除、支气管袖状切除或全肺切除);若身体条件受限,则选择亚肺叶切除,首选解剖性肺段切除或楔形切除。
楔形切除原发性肺癌胸部微创手术

原国家卫生部发布《原发性肺癌诊疗规范(2011年版)》后,今年国家卫计委组织专家首次对其进行修订,目前已形成《肺癌诊疗规范(2015年版)》初稿。新版的诊疗规范中,外科方面有哪些改动?北京大学肿瘤医院杨跃教授在20141227日举行的广东省医疗行业协会胸外科管理分会暨第二届广东省胸部疾病微创外科治疗新进展研讨会上对此进行了简要介绍。

外科治疗原则部分:

根据患者身体状况选择手术

电视辅助胸腔镜外科(VATS) 是近年来已经完成的胸部微创手术技术,在没有手术禁忌证的情况下,推荐使用VATS及其它微创手段。根据患者身体状况,可行解剖性肺切除术,(肺叶切除、支气管及血管袖状肺叶切除或全肺切除术)如果身体状况不允许,则行亚肺叶切除:解剖性肺段切除(首选)或者楔形切除。

预后与开胸手术无显著差别

杨跃教授指出上一版是“VITS主要适用于I期肺癌患者,现改为电视辅助胸腔镜外科(VATS)是近年来已经成熟的胸部微创手术技术,在没有手术禁忌症的情况下,推荐使用VATS及其他微创手段。理由:根据研究结果,对于I期患者,VATS副反应小,住院时间短,预后与开胸手术无显著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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