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马西平Carbamazepine
编码XM3D95
核心定义
一、药物基本属性
- 药品分类
化学药品(酰胺衍生物类抗癫痫药) - 来源与性状
卡马西平是一种合成化合物,化学结构属于亚胺芪类衍生物,其性状为白色或类白色结晶性粉末,无臭或微具特殊气味,难溶于水,易溶于乙醇和氯仿。该药自20世纪60年代起被广泛应用于临床,主要作为抗惊厥和神经痛治疗药物。 - 管理级别
Rx-C2.2(第二类精神药品)
原因:卡马西平具有中枢神经系统抑制作用,长期使用可能导致依赖性,且存在滥用风险,但相较于第一类精神药品,其成瘾性和管制严格性较低。 - 临床价值
首选药(F)
原因:作为部分性癫痫发作(如复杂部分性发作、简单部分性发作)和三叉神经痛的一线治疗药物,疗效明确,临床应用广泛。
二、核心功效与临床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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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癫痫
- 部分性发作:包括复杂部分性发作、简单部分性发作及继发性全身性发作。
- 全身性发作:强直、阵挛及强直阵挛发作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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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经痛治疗
- 三叉神经痛、舌咽神经痛:通过抑制神经元异常放电缓解疼痛。
- 糖尿病性周围神经痛、疱疹后神经痛:长期预防性用药可减少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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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疾病
- 躁狂-抑郁症:用于锂盐、抗精神病药或抗抑郁药治疗无效或无法耐受的患者,可单用或联合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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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适应症
- 中枢性部分性尿崩症:通过促进抗利尿激素分泌改善症状。
- 不宁腿综合征(Ekbom综合征)、酒精戒断综合征:辅助控制相关症状。
三、使用禁忌与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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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常见:头晕、嗜睡、恶心、呕吐、共济失调。
- 严重:
- 血液系统: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再生障碍性贫血(需定期监测血常规)。
- 过敏反应:皮疹(包括Stevens-Johnson综合征)、多形性红斑。
- 肝肾功能损害:长期用药需监测肝酶及肌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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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与风险
- 绝对禁忌:
- 对卡马西平或三环类抗抑郁药过敏者。
- 房室传导阻滞、血清铁严重异常患者。
- 相对禁忌: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需调整剂量。
- 妊娠期妇女(可能导致胎儿神经管缺陷)。
- 绝对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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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监测要求:用药期间需定期检查全血细胞计数、肝肾功能及眼科情况(因可能引起视神经炎)。
- 停药原则:不可骤停,需逐渐减量以避免癫痫发作反弹或戒断反应。
- 药物相互作用:
- 降低口服避孕药效果,建议采用非激素避孕措施。
- 与华法林、苯妥英钠等存在代谢竞争,需调整剂量。
- 特殊人群:育龄女性需评估妊娠风险;儿童用药需按体重调整剂量(每日10-20 mg/kg)。
参考文献
(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药监局及权威临床指南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