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七类食品安全渎职犯罪将重查
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认真贯彻于5月1日起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八)》,重点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履行和不认真履行职责、徇私舞弊,放纵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有毒有害食品等七类危害食品安全的渎职犯罪。
通知指出,《刑法修正案(八)》针对当前一些地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突出的实际情况,增加了食品安全监管滥用职权罪和食品安全监管玩忽职守罪两个罪名,为查办危害食品安全渎职罪提供了有力武器。
通知要求,依法严惩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犯罪,必须同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食品安全监管领域的渎职犯罪紧密结合起来,重点查办七个方面的案件,其中包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纵容非法违法生产,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充当黑恶势力和有组织犯罪“保护伞”的犯罪行为。
(责任编辑:1123
(责任编辑:温小军 )
相关文章推荐
专家答疑
轻微抑郁症吃什么药能缓解
2025-06-18抑郁症能治疗好吗
2025-06-18抑郁症的症状有哪些表现
2025-06-18人要是抑郁了是什么症状
2025-06-18济南看抑郁症的医院哪个好
2025-06-18牙齿装假牙多少钱一颗
2025-06-18种牙植体哪个品牌好
2025-06-18树脂补牙可以维持几年
2025-0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