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特指的刻板动作Unspecified Stereotypies
编码8A07.0Z
关键词
索引词Stereotypies、未特指的刻板动作、刻板动作、刻板症
缩写WZKDBD、WZKDB
别名刻板行为、重复性动作、非自愿性重复动作、非自愿性重复行为、机械性动作、习惯性动作、无明确病因的刻板动作、不明原因的刻板动作、未指定的刻板动作、Unspecified-Stereotypy
未特指的刻板动作(8A07.0Z)的诊断标准、辅助检查及实验室参考值
一、诊断标准(金标准)
-
必须条件(确诊依据):
- 核心行为特征:
- 观察到持续≥3个月的重复性、无功能性目的的动作(如节律性摇摆、拍手、物品排列),每日出现频率≥5次。
- 动作形式固定,在不同情境中保持高度一致性(如动作幅度、持续时间、触发因素)。
- 排除性诊断:
- 经全面评估排除自闭症谱系障碍、Rett综合征、强迫症、抽动障碍及其他已知神经系统疾病(如帕金森病)。
- 核心行为特征:
-
支持条件(临床依据):
- 行为触发因素:
- 刻板动作与焦虑、感觉输入异常(如噪音、触觉刺激)或环境单调性存在时间关联性(≥50%的发作可追溯至特定诱因)。
- 功能影响:
- 行为导致社交、学习或职业功能受损(需通过标准化量表评估,如SRS-2评分≥60分)。
- 行为触发因素:
-
阈值标准:
- 必须满足所有“必须条件”。
- 若存在≥2项“支持条件”,可增强诊断可信度。
二、辅助检查
-
行为评估工具:
- 刻板行为量表(Stereotypy Severity Scale, SSS):
- 判断逻辑:评分≥15分(总分0-30分)提示临床显著刻板行为,需结合观察记录验证。
- 视频行为分析:
- 异常意义:记录动作频率、持续时间和情境关联性,排除伪装的或目的性行为。
- 刻板行为量表(Stereotypy Severity Scale, SSS):
-
神经影像学检查:
- 功能磁共振成像(fMRI):
- 检查项目树:
- 基础序列(T1/T2) → 静息态功能连接分析 → 任务态运动调控网络评估
- 判断逻辑:基底节-丘脑-皮质环路功能连接异常(Z值<-2.5)支持神经环路功能障碍,但需排除其他运动障碍疾病。
- 功能磁共振成像(fMRI):
-
神经心理学评估:
- 执行功能测试(如Stroop测验、威斯康星卡片分类):
- 异常意义:抑制控制能力低于年龄匹配常模1.5个标准差时,提示运动抑制缺陷可能。
- 执行功能测试(如Stroop测验、威斯康星卡片分类):
三、实验室检查的异常意义
-
遗传检测:
- 染色体微阵列分析(CMA):
- 异常意义:发现15q11-13重复等非特异性变异时,需结合临床表现判断相关性,但不能作为确诊依据。
- 染色体微阵列分析(CMA):
-
神经递质代谢产物检测:
- 脑脊液高香草酸(HVA)水平:
- 异常意义:HVA浓度低于正常参考值(儿童:35-65 ng/mL;成人:25-50 ng/mL)提示多巴胺能系统异常,需排除其他代谢性疾病。
- 脑脊液高香草酸(HVA)水平:
-
共病筛查:
- 甲状腺功能检测(TSH、FT4):
- 异常意义:TSH>4.5 mIU/L时需排除甲状腺功能减退继发的运动迟缓。
- 甲状腺功能检测(TSH、FT4):
四、总结
- 确诊核心需严格满足行为特征标准并排除其他疾病,避免过度诊断。
- 辅助检查以行为量化评估为主,影像学及实验室检测主要用于鉴别诊断。
- 实验室异常多为非特异性结果,需谨慎解读其与刻板动作的因果关系。
参考文献:
- ICD-11官方分类手册(2023版)
- 《运动障碍疾病诊断指南》(国际运动障碍学会, 2024)
- 《神经发育障碍的生物学标记研究进展》(J Neurol Sci,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