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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鉴定胎儿性别最高罚3万 5月起一批新规实施

2016-05-02 08:48:50      家庭医生在线

社会保障基金新规保障“养老钱”安全,脊灰灭活疫苗纳入国家免疫规划,国家进一步整顿非法鉴定胎儿性别行为……5月,一批与你我息息相关的新规开始施行,它们将影响你我的生活。

脊灰疫苗纳入国家免疫规划

儿童接种今后免费

我国5月1日实施新的脊灰疫苗免疫策略,停用三价脊灰减毒活疫苗,用二价脊灰减毒活疫苗替代,并将脊灰灭活疫苗纳入国家免疫规划,这意味着以后儿童接种脊灰疫苗不再收费。

脊髓灰质炎简称脊灰,俗称“小儿麻痹症”。这是一种由脊灰病毒引起的传染病,多发生于儿童,感染者可能出现肢体麻痹,出现麻痹的病例多数留下跛行等终身致残,接种脊灰疫苗是预防此病主要而有效的措施,全程接种脊灰疫苗后能产生持久免疫力。

据介绍,脊灰病毒有Ⅰ型、Ⅱ型和Ⅲ型三个血清型,相应的疫苗也需要包含三个血清型的疫苗毒株,即三价脊灰疫苗。我国在2000年实现了无脊灰的证实,但由于邻近多国仍有脊灰野病毒的流行,为防止脊灰输入病例的发生,2000年以来我国仍然继续使用三价脊灰减毒活疫苗。2015年世界卫生组织宣布Ⅱ型脊灰野病毒已经在全球范围内被消灭,接种含Ⅱ型毒株的减毒活疫苗已经没有必要。为此,世界卫生组织决定全球停用三价脊灰减毒活疫苗,改用含有Ⅰ型、Ⅲ型两个血清型的二价减毒活疫苗,同时要求各国应引入至少一剂次脊灰灭活疫苗。这次调整,包括中国在内的仍在使用脊灰减毒活疫苗的155个国家同步实施。

整顿“双非”再出新招

非法鉴定胎儿性别最高罚3万

国家卫计委出台的《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 5月1日起施行。《规定》要求,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实施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介绍、组织孕妇实施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违者将依法受处,情节严重的,最高可罚款3万元。

养老和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下调

4月22日,人社部新闻发布会上传来消息, 2016年5月1日起两年内,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超过 20%的省份,缴费比例降至20%;单位缴费比例为20%且2015年底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超过9个月的省份,可以阶段性降低至19%。

据统计,目前21个省份符合降低费率的条件。其中,上海由21%降到20%,而包括重庆在内的20个省份由20%降到19%。

此外,失业保险总费率由现行的2%阶段性降至1%-1.5%,其中个人费率不超过0.5%。降低缴费率不影响社保待遇。

全国社保基金迎来“扛鼎大法”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条例》 5月1日起施行。这是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自 2000年设立以来,首次以国务院条例级别明确其性质、定位、投资运营、监督、法律责任等。

《条例》规定,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投资运营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应当坚持安全性、收益性和长期性原则,在国务院批准的固定收益类、股票类和未上市股权类等资产种类及其比例幅度内合理配置资产。

[重庆地区]

捐献者近亲享有器官移植优先权

5月1日,《重庆市遗体和器官捐献条例》正式实施。

《条例》规定,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应当遵循自愿、无偿的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欺骗、利诱他人捐献遗体或人体器官。不得利用遗体或者人体器官捐献谋取非法利益,不得以任何形式买卖或者变相买卖遗体或者人体器官。

《条例》规定,民政部门应当免除遗体或者人体器官捐献人的基本丧葬费用。同时,捐献人的配偶、父母或者子女,在需要接受人体器官移植时享有优先权。

(责任编辑:詹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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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非法鉴定胎儿性别 胎儿性别 5月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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