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特指的肠易激综合征或功能性肠病Unspecified Irritable bowel syndrome or certain specified functional bowel disorders
编码DD91.Z
关键词
索引词Irritable bowel syndrome or certain specified functional bowel disorders、未特指的肠易激综合征或功能性肠病、肠易激综合征或某些特指的功能性肠病、功能性肠病NOS、肠激惹综合征或某些特指的功能性肠疾患
缩写IBS、Functional-Intestinal-Disorders-NOS
别名肠易激综合征、功能性肠病、肠激惹综合征、肠功能紊乱、肠神经官能症
后配组 注:后配组是ICD-11中的组合模式,通过补充内容更精准描述疾病特征或致病原因。此处非完整版本,详细可自行查阅ICD11官网
临床表现
ME24 消化系统的临床表现
ME24.Y其他特指的消化系统的临床表现ME24.1消化系统瘘ME24.A6大便潜血阳性ME24.6消化系统扩张ME24.A其他消化系统出血,不可归类在他处者ME24.5消化系统溃疡ME24.0消化系统脓肿ME24.8消化系统绞窄或坏疽ME24.3消化系统穿孔ME24.3Y其他特指部位的消化系统穿孔ME24.3Z未特指部位的消化系统穿孔ME24.A0消化道不明原因出血ME24.A5呕血ME24.35胆囊或胆管穿孔ME24.4消化系统狭窄ME24.9胃肠出血ME24.9Z未特指的胃肠出血ME24.30小肠穿孔ME24.A4黑便ME24.A3便血ME24.31大肠穿孔ME24.90急性胃肠道出血,不可归类在他处者ME24.A1肛门和直肠出血ME24.7消化系统嵌顿ME24.A2食管出血ME24.2消化系统梗阻ME24.91慢性胃肠道出血,不可归类在他处者未特指的肠易激综合征或功能性肠病的临床与医学定义及病因说明
临床与医学定义
未特指的肠易激综合征(Irritable Bowel Syndrome, IBS)或功能性肠病属于功能性胃肠病(Functional Gastrointestinal Disorders)的一种,主要表现为反复发作的腹痛,且腹痛与排便频率或粪便性状改变相关。此类疾病以症状为基础诊断,缺乏可解释症状的结构性或生化异常。未特指的肠易激综合征或功能性肠病指符合IBS核心诊断标准(如罗马Ⅳ标准),但不符合特定亚型(腹泻型、便秘型、混合型)分类的功能性肠病。
病因学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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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因素病因机制:
- 遗传因素:部分患者存在家族聚集性,提示遗传易感性可能与环境因素共同作用。
- 感染因素:约10%-30%的急性胃肠炎患者可能发展为感染后IBS(Post-Infectious IBS, PI-IBS),肠道微生物紊乱和黏膜低度炎症可能持续存在。
- 心理因素:焦虑、抑郁等心理障碍与IBS共病率高,脑-肠轴功能紊乱可能介导心理压力对肠道症状的影响。
- 饮食因素:高FODMAPs食物、乳糖不耐受等可通过增加肠腔渗透压和发酵产气诱发症状。
- 肠道微生态失衡:小肠细菌过度生长(SIBO)或肠道菌群多样性降低可能与症状相关。
- 神经调节异常:肠神经系统(ENS)与中枢神经系统(CNS)间信号传递失调,导致内脏高敏感性和动力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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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理生理机制:
- 胃肠动力障碍:腹泻型IBS结肠传输加快,便秘型则减缓,但与小肠动力关联性较弱。
- 内脏高敏感:肠道机械扩张或化学刺激的感知阈值降低,与脊髓及中枢疼痛信号处理异常相关。
- 黏膜屏障受损:部分患者存在肠道通透性增加(“漏肠”现象),可能通过免疫激活加剧症状。
- 脑-肠互动失调:下丘脑-垂体-肾上腺(HPA)轴过度激活及5-羟色胺(5-HT)信号通路异常是核心机制。
病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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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力与分泌异常:
- 结肠高幅推进性收缩(HAPCs)增多与腹泻相关,而节段性收缩增加可能导致便秘。
- 胆汁酸吸收不良或短链脂肪酸代谢异常可影响肠道分泌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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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经免疫调控:
- 肥大细胞活化释放组胺、蛋白酶等介质,直接刺激肠神经末梢。
- Toll样受体(TLRs)异常表达可能介导肠道菌群与免疫系统的相互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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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神经机制:
- 前扣带回皮层(ACC)和岛叶等脑区对内脏刺激的反应增强,导致疼痛感知放大。
- 迷走神经张力改变可能同时影响肠道运动和情绪状态。
临床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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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症状:
- 腹痛:至少每周1次,持续3个月以上,排便后常缓解(敏感性>80%)。
- 排便异常:腹泻(Bristol粪便分型6-7型)或便秘(1-2型)为主,或两者交替超过25%的排便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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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性症状:
- 腹胀(进食后加重)、排便急迫感或排便不尽感。
- 黏液便(非特异性,需排除炎症性肠病)。
参考文献:内容整合自罗马基金会罗马Ⅳ标准(2016)、世界胃肠病学组织(WGO)IBS全球指南(2021)及《Lancet Gastroenterology & Hepatology》相关综述。临床诊断需排除器质性疾病,治疗应遵循个体化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