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丈夫瞒艾滋病10年夫妻生活无防护
近期,法院判决的一起婚姻撤销案引发关注。建材商李某自2011年确诊HIV后,以“肝病需终身服药”为由欺骗妻子王某,婚后十年无防护性生活,让王某长期暴露在感染风险中。虽李某称治疗后病毒载量检测不到,但王某仍承受巨大心理压力,被诊断为创伤后应激障碍。最终,法院依据《民法典》第1053条撤销二人婚姻。
HIV传播风险:幸运背后藏隐患
“U=U”原则虽表明测不到病毒载量就无传染性,但这是基于严格治疗依从性,像李某若漏服药或病毒耐药,无保护性行为仍可能传播病毒。王某经历上百次无保护性行为,虽未感染实属“幸运”,长期累积的感染风险不容小觑。另外,传统抗体检测有22天窗口期,婚检新增的核酸检测可缩短至7天,可公众对检测类型认知不足,王某婚前也未加做该项目。同时,李某利用抗艾药与肝病药名称相似欺骗妻子,反映出公众对HIV治疗方案陌生,而且我国仅约60%新人参与婚检,错失早期发现疾病的机会。
法律伦理困境:隐私与知情难平衡
从法律角度看,《民法典》第1053条明确重大疾病告知义务,HIV隐瞒构成“不如实告知”。患者隐私权需让位于配偶健康权,但法律未强制婚前检测,需婚检制度改革平衡权益。王某通过法律途径撤销婚姻,但要在知晓病情一年内提出,凸显及时取证重要性。而且当前法律仅支持撤销婚姻,缺乏惩罚性赔偿,专家建议完善惩戒机制。
婚检改革与防护:多管齐下保健康
为减少类似情况发生,可推广婚检中增加HIV核酸检测,明确检测项目知情同意流程。参考北京人大代表提议,将HIV检测纳入强制婚检项目并由医保承担费用。未婚夫妻应主动协商婚前检查,关注传染病筛查,明确拒绝隐瞒的法律后果。即便伴侣声称病毒载量检测不到,自己也需每6个月进行一次HIV检测,了解安全套应急使用方法。遭遇类似创伤者可联系疾控中心或心理援助热线获取帮助。
此案提醒我们,要强化HIV婚恋告知制度,提升公众认知,完善法律与婚检制度,将医学知识、政策保障与个人防护意识结合,减少类似悲剧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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