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特指的拇趾的劳损或扭伤Unspecified Strain or sprain of great toe

更新时间:2025-06-18 20:23:09
编码ND14.9Z

关键词

索引词Strain or sprain of great toe、未特指的拇趾的劳损或扭伤、拇趾的劳损或扭伤、strain or sprain of big toe [No translation available]、strain or sprain of first toe [No translation available]
缩写MTS、MTP-SPRAIN-ND149Z
别名拇趾损伤、大脚趾损伤、拇趾扭挫伤、大脚趾扭挫伤、拇趾扭拉伤、大脚趾扭拉伤、拇趾扭伤未特指、大脚趾扭伤未特指

未特指的拇趾的劳损或扭伤的诊断标准、辅助检查及实验室参考值


一、诊断标准

  1. 金标准(确诊依据)

    • MRI 显示软组织损伤证据
      • 矢状位/冠状位T2加权像显示拇趾伸/屈肌腱、跖板或侧副韧带连续性中断、信号增高(水肿或出血)。
      • 动态超声检查显示韧带或肌腱纤维撕裂(部分性或完全性)。
  2. 必须条件(确诊核心要素)

    • 明确外伤史:急性损伤(运动/跌倒)或慢性重复性应力史(特定职业/运动)。
    • 典型体征三联征
      • 第一跖趾关节局部肿胀(视诊/触诊阳性)。
      • 主动/被动关节活动受限(背屈<30°或跖屈<15°)。
      • 特定解剖点压痛(如跖板、内侧副韧带附着点)。
  3. 支持条件(强化诊断依据)

    • 疼痛特征:负重时疼痛加重(VAS评分≥4分),休息缓解。
    • 瘀斑出现:损伤后24-72小时皮下瘀斑(提示毛细血管破裂)。
    • 排除性证据:X线检查无骨折/脱位(需满足)。
    • 高风险因素:存在拇趾外翻、高弓足或糖尿病神经病变。
  4. 阈值标准

    • 确诊:符合金标准或同时满足所有必须条件。
    • 高度疑似:满足2项必须条件+≥2项支持条件。

二、辅助检查项目树

mermaid graph TD A[辅助检查] --> B[体格检查] A --> C[影像学检查] A --> D[功能评估]

B --> B1(视诊:肿胀/瘀斑) B --> B2(触诊:压痛点定位) B --> B3(关节活动度测量)

C --> C1[X线:排除骨折] C --> C2[超声:动态评估韧带连续性] C --> C3[MRI:软组织损伤分级]

D --> D1(单足站立测试) D --> D2(步行步态分析) D --> D3(踮脚能力评估)

判断逻辑

  1. X线

    • 阴性意义:排除骨折/脱位,支持单纯软组织损伤诊断。
    • 阳性处理:发现骨折需立即转骨科。
  2. 超声

    • 异常解读
      • 韧带低回声区(部分撕裂)→ II级损伤
      • 纤维完全中断+血肿→ III级损伤
    • 关联检查:阳性结果需MRI确认损伤范围。
  3. MRI

    • 分级逻辑
      • I级:T2信号增高(水肿),纤维连续 → 保守治疗
      • II级:部分纤维断裂+周围水肿 → 支具固定
      • III级:完全断裂+断端回缩 → 手术评估
    • 鉴别价值:区分肌腱炎(弥漫信号增高)与急性撕裂(局灶中断)。
  4. 功能测试

    • 单足站立失败:提示关节稳定性丧失(III级损伤可能)。
    • 步态异常:患侧支撑期缩短→生物力学代偿。

三、实验室检查的异常意义

注:本病无特异性实验室指标,以下为关联检查解读

  1. 炎症标志物

    • CRP >5 mg/L:提示继发滑膜炎(需排查感染性关节炎)。
    • ESR >20 mm/h:持续升高需评估慢性炎症(如反应性关节炎)。
  2. 血糖监测

    • 空腹血糖 >7.0 mmol/L:糖尿病神经病变患者需强化保护措施,预防Charcot关节。
  3. 尿酸检测

    • 血尿酸 >420 μmol/L:排除痛风性关节炎(拇趾类似症状)。

四、诊断流程总结

  1. 首诊:依据外伤史+体征三联征初步诊断。
  2. 影像分层
    • 首选X线排除骨损伤 → 阴性者行超声筛查 → 超声异常/顽固疼痛者升级MRI。
  3. 治疗导向
    • I级:RICE原则(休息/冰敷/加压/抬高)
    • II级:功能性支具固定3-6周
    • III级:骨科会诊评估手术修复

参考文献

  • ACR《肌肉骨骼损伤影像学适用标准》(2023)
  • 《坎贝尔骨科手术学》第14版(软组织损伤分级)
  • EULAR《足踝疾病诊疗共识》(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