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痛清火口服液
生产商:重庆希尔安药业有限公司注册证号:国药准字B20160003
含量:
类型:OTC药品
针对疾病
性状
本品为棕黑色的液体,味苦、微涩。功效
清热泻火、消肿止痛。适用于缓解胃火引起的牙痛,牙龈红肿等症。化学成分
药理作用
药相互作用
禁忌症
寒证或虚寒证牙痛忌用。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ml,一日3次;外用,用消毒棉球浸药液1至2ml局部含浸,一日4至6次。注意事项
1.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烟,酒,辛辣之物。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服。 3.儿童慎用。 4.本品韩细辛,建议在医生指导下使用。不良反应
少数病例服药后出现胃部不适,大便溏泻等消化症状,局部用药后偶有舌体麻木或口腔黏膜轻微刺痛感,停药后可自行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