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纠纷调解方式一:人民调解
所谓人民调解,就是指双方当事人共同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由后者主持调解达成协议。这种调解程序规范,达成的协议如果没有法定撤销事由,就成为合法协议,并且不收取任何费用。
优势:第一,具有公益性,运行经费由政府承担;第二,具有独立性;第三,具有专业性,建立一个包括法学和医学人才在内的权威专家库,共同参与医疗过错鉴定,保证调解结果公平公正,使人信服。
劣势:目前,有的地方虽然建立了人民调解机制,但因医院未购买医疗责任保险,使得调解成功的案子成为“空调”,患方得不到应有的赔偿。另外,第三方调解机构能否立得住,关键是看有没有公信力。如果“第三方”缺乏独立性、专业性、权威性,只是“和事老”,就会成为摆设,甚至很难生存下去。[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