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源起三鹿:餐桌旁 消费者成了“惊弓之鸟”
2008年的三鹿事件掀起轩然大波,食品药品安全问题从此开始进入公众视野,年年都引发舆论风暴。“瘦肉精”、“地沟油”“塑化剂”……许是消费者“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的缘故,亦或是消费者安全健康意识不断提高的原因,在食品问题上,消费者“老不信”有真正的“安全”。即便国家公布的数据表明: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保持在96%以上,公众对于农药残留与重金属超标仍然心里不踏实。
质检总局:2012年食品类投诉占举报总数近1/3
28日下午,国家质检总局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据质检总局办公厅副主任付文飙介绍,2012年消费者通过12365投诉举报的案件中,食品类的投诉举报数量占全年投诉举报总数量的近1/3,食品安全仍然是消费者关注的焦点。[详细]
近期焦点:香港“限带令”颁布 两天内共拘45人
3月1日起实行的香港“限带令”,规定离境人员每人不得携带超过1.8公斤(约两罐)的奶粉。违例者可被处以最高五十万元罚款及两年监禁。此令实行后,两天内当局共拘捕45人,引发内地舆论热议。全国政协委员崔永元在接受采访时坦言自己对国内食品安全没信心。他表示,尽管有数据表明,99%的内地奶粉质量都合格,但据他揣摩,大概有这样比例的公众对奶粉质量没信心。[详细]

02追食品安全事故之责 “多头监管”已饱受诟病
沈阳的“毒豆芽”事件可窥见我国现行食品安全监管机制的弊病。“毒豆芽”事件曝光后,有人进行了举报投诉,打了一圈电话,分别被4个部门推了回来:质监部门称自己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市场上的豆芽归工商部门管;工商部门称豆芽是初级农产品,应该归农业部门管;农业部门称没有拘留资格,很多违法商贩在检验结果出来前就逃跑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则称,自己只负责检测饭店或食堂里做好的饭菜……追责无门,4个‘大盖帽’管不了一颗豆芽菜。[详细]
我国现行的食品安全机制形成时间不长
2003年是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发展的分界点。在2003年之前,我国的机制是以卫生部门为主要监管部门、相关部门配合;2003年以后,食品安全监管进入了分段监管和综合协调相结合的阶段。这个机制也经历了一些调整。起初,综合监督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2008年以后,卫生部成为综合监督部门。2009年成立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成为国家级的协调机构。分段监管主要涉及的部门包括农业部、质检总局、工商总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自负责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消费等几个环节。食品安全专家王若涛指出,这么多部门来负责食品安全的问题,但往往还是出现遇到问题"踢皮球",没人负责的状况。如何问责,也成为了食品安全监管机制亟需改革的问题。”[详细]
不同生产环节 分属不同的部门监管
目前食品监管主要实行“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管理模式,即生产、流通、餐饮三段,涉及卫生、农业、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监督等10多家,监管链条长、环节多、难度大,存在政出多门、职责不清、衔接不畅、趋利避害等问题,下游对上游监管纠错或补救功能较弱。特别是在分段监管节点上较易出现“缺位”,给不法商贩留下了不法操作的空间。一位执法人员曾以“毒蘑菇”为例:首先,蘑菇作为农产品,其生产归农业部门管理。根据现在的法律规定,农业部门一开始就应该监控农民在生产过程中有没有使用有害物。其次,蘑菇产品在加工过程中,又受质检部门管辖。而在蘑菇产品的销售过程中,会不会有人添加东西,这是工商部门的管辖范围。蘑菇产品流到餐桌上后,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监管。如果市民因食用“毒蘑菇”出了问题,则由承担食品安全相关管理部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责任。在这些执法部门的衔接过程中,食品安全问题在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环节中都有可能出现,每个部门都要进行管理。如果一个环节出了问题,在利益诱惑下,不法商人就有可能钻空子。[详细]
不同的部门 执法的标准也不一样
对问题蘑菇的认定,每个环节的检验标准并不相同。即使凭常识判断认为有问题,也需要经过检测进行认定。在实际检验过程中,增白剂的含量、瘦肉精的比例,三聚氰胺是否有害,是否会对人的健康造成损害等等问题,学界至今还存在争议。再比如说,同样是黄花菜,根据卫生部门的标准,它不属于‘干菜’,不得有二氧化硫残留;而根据质检、农业部门的规定,黄花菜属于‘干菜’,而且明确了其二氧化硫残留标准。那么执法部门究竟该坚持什么样的标准呢?这样看来,不出问题则罢,假若出了问题,每个执法部门的辩解理由都会很充分,难以分清主次,势必使部门问责流于形式。[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