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消费之思:大部制改革能否迎食品安全春天?

导语:食品一直是央视“3.15”晚会曝光的焦点。针对食品安全问题,国家从理论到政策,从立法到司法,从体制到行政做过多次改革和努力,然而,一份食品从田间到餐桌,要经历农业部、质检总局、工商总局、卫生部、商务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多个部门监管,这样的监管体系并未减少问题的发生。事实上,近年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表明,其中一个不可忽视的原因,就是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着漏洞。3月10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方案提出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这样的改革是否意味着食品安全消费的“春天”就要来了呢?[详细]

01源起三鹿:餐桌旁 消费者成了“惊弓之鸟”

2008年的三鹿事件掀起轩然大波,食品药品安全问题从此开始进入公众视野,年年都引发舆论风暴。“瘦肉精”、“地沟油”“塑化剂”……许是消费者“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的缘故,亦或是消费者安全健康意识不断提高的原因,在食品问题上,消费者“老不信”有真正的“安全”。即便国家公布的数据表明: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保持在96%以上,公众对于农药残留与重金属超标仍然心里不踏实。

    质检总局:2012年食品类投诉占举报总数近1/3

28日下午,国家质检总局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据质检总局办公厅副主任付文飙介绍,2012年消费者通过12365投诉举报的案件中,食品类的投诉举报数量占全年投诉举报总数量的近1/3,食品安全仍然是消费者关注的焦点。[详细]

    近期焦点:香港“限带令”颁布 两天内共拘45人

3月1日起实行的香港“限带令”,规定离境人员每人不得携带超过1.8公斤(约两罐)的奶粉。违例者可被处以最高五十万元罚款及两年监禁。此令实行后,两天内当局共拘捕45人,引发内地舆论热议。全国政协委员崔永元在接受采访时坦言自己对国内食品安全没信心。他表示,尽管有数据表明,99%的内地奶粉质量都合格,但据他揣摩,大概有这样比例的公众对奶粉质量没信心。[详细]

02追食品安全事故之责 “多头监管”已饱受诟病

沈阳的“毒豆芽”事件可窥见我国现行食品安全监管机制的弊病。“毒豆芽”事件曝光后,有人进行了举报投诉,打了一圈电话,分别被4个部门推了回来:质监部门称自己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市场上的豆芽归工商部门管;工商部门称豆芽是初级农产品,应该归农业部门管;农业部门称没有拘留资格,很多违法商贩在检验结果出来前就逃跑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则称,自己只负责检测饭店或食堂里做好的饭菜……追责无门,4个‘大盖帽’管不了一颗豆芽菜。[详细]

    我国现行的食品安全机制形成时间不长

2003年是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发展的分界点。在2003年之前,我国的机制是以卫生部门为主要监管部门、相关部门配合;2003年以后,食品安全监管进入了分段监管和综合协调相结合的阶段。这个机制也经历了一些调整。起初,综合监督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2008年以后,卫生部成为综合监督部门。2009年成立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成为国家级的协调机构。分段监管主要涉及的部门包括农业部、质检总局、工商总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自负责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消费等几个环节。食品安全专家王若涛指出,这么多部门来负责食品安全的问题,但往往还是出现遇到问题"踢皮球",没人负责的状况。如何问责,也成为了食品安全监管机制亟需改革的问题。”[详细]

    不同生产环节 分属不同的部门监管

目前食品监管主要实行“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管理模式,即生产、流通、餐饮三段,涉及卫生、农业、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监督等10多家,监管链条长、环节多、难度大,存在政出多门、职责不清、衔接不畅、趋利避害等问题,下游对上游监管纠错或补救功能较弱。特别是在分段监管节点上较易出现“缺位”,给不法商贩留下了不法操作的空间。一位执法人员曾以“毒蘑菇”为例:首先,蘑菇作为农产品,其生产归农业部门管理。根据现在的法律规定,农业部门一开始就应该监控农民在生产过程中有没有使用有害物。其次,蘑菇产品在加工过程中,又受质检部门管辖。而在蘑菇产品的销售过程中,会不会有人添加东西,这是工商部门的管辖范围。蘑菇产品流到餐桌上后,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监管。如果市民因食用“毒蘑菇”出了问题,则由承担食品安全相关管理部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责任。在这些执法部门的衔接过程中,食品安全问题在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环节中都有可能出现,每个部门都要进行管理。如果一个环节出了问题,在利益诱惑下,不法商人就有可能钻空子。[详细]

    不同的部门 执法的标准也不一样

对问题蘑菇的认定,每个环节的检验标准并不相同。即使凭常识判断认为有问题,也需要经过检测进行认定。在实际检验过程中,增白剂的含量、瘦肉精的比例,三聚氰胺是否有害,是否会对人的健康造成损害等等问题,学界至今还存在争议。再比如说,同样是黄花菜,根据卫生部门的标准,它不属于‘干菜’,不得有二氧化硫残留;而根据质检、农业部门的规定,黄花菜属于‘干菜’,而且明确了其二氧化硫残留标准。那么执法部门究竟该坚持什么样的标准呢?这样看来,不出问题则罢,假若出了问题,每个执法部门的辩解理由都会很充分,难以分清主次,势必使部门问责流于形式。[详细]

03四部门合并成立国家食药监管总局 “一条龙”问责有望

“关于食品安全问题,老百姓一直诟病政府,因为食品安全管理属于典型的‘九龙治水’,管的部门太多了,可是一旦出了问题,就很难找到负责部门。”3月10日披露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国务院将将食品安全办的职责、食品药品监管局的职责、质检总局的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工商总局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整合,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主要职责是,对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和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等。这样的改变将带来怎样的变化?

    将来食品安全具体就归两个部门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和农业部

“改革后,实现了对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和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实施统一监督管理。”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说,以曾经出现安全事故的牛奶为例,第一个环节是农业部对牛奶源头上要把握好,进入生产、流通、消费环节后,就由新组建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来监管,一旦出了问题就找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此外,整个食品、药品的形势和安全由新组建的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进行评估,这属于第三方评估。评估完以后,信息再反馈给农业部门和新组建的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进行改进。这样流程就构成了一个无缝隙对食品监管的过程。“这次整合了食品的生产环节和流通环节,生产环节过去是质检部门来管理,流通环节主要是靠工商,现在都放到新组建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了。”汪玉凯认为这样从结构上就比较合理了,分工比较明确,有利于构建一个对食品药品安全无缝隙的监管体系。[详细]

    新模式减少守法者成本 而源头监管又存风险

改革之后,食品市场监管整合到药监局,形成合力,更好配置资源,一旦发现问题,部门内部容易协调去处理。然而,改革后的食品安全监管,还是存在多头管理的情况。人民大学教授郑风田撰文指出,“新的食品安全监管,把最难啃、未来会更危险的源头还是留在了食药总局的外边,其实源头问题未来才是中国食品安全需要监管的重心。”郑风田认为,“食品安全未来的监管难题会逐步上移到源头,2亿多小农户其实是中国食品安全最难治理的部分。而目前农业部门既管生产,又管质量安全,很难兼顾统一。[详细]

    宋华琳谈改革:新机制下如何有效监管食品安全?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是以科学为基础的监管,是以数据、经验和专业知识为基础的监管。这离不开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且具有公益性的技术支撑机构的支持。在未来,应考虑如何整合食品药品监管领域的检验检测队伍,如何使它们能构成食品药品监管的有力技术支撑,又使它们恪守透明、公开等行政程序法原理的要求,规范这项具有一定“含金量”的技术权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构的整合,亦要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治理工具的改革与创新。通过政府设定最低监管要求、食品药品行业形成行业共识、食品药品企业对自己提出更高自律性要求等措施,来减少监管和治理成本,更好地实现监管目标。[详细]

结语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成立,实现从田头到桌面统一监管。但相关法律的完善,管理体制机制的建立,以及整个市场监管的行为到位的问题尚未可知。此次食品药品监管由‘局’提升为‘总局’,多个总局职能合一,真的能彻底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吗?现在不论下什么结论,都还为时过早,后效仍然有待观望。不过,我国某些地方已经有过类似的尝试,深圳市2009年启动的地方机构改革,即是此次国务院机构改革的先行探索。深圳的大部制运行4年,深圳市市长许勤说:“效果不错”。